砂石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2017-05-22
弹跳筛,碟盘筛,风选机
砂石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2017-05-22
2019-12-03 来源:防护工程 作者:李言玉 张庆博
当前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化还有很长的路走,这期间不仅需要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到建筑垃圾产业化经营中来,还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只有政府倾心扶持与引导,建筑垃圾处理产业才能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才能为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保障。
建筑垃圾处理产业的概念
建筑垃圾处理产业是以建筑垃圾处理企业为主体,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初衷,在整个过程中,建筑垃圾处理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设施及处理工艺,将建筑垃圾转化为可重新利用的资源和产品,再重新出售以实现经济效益,并且使这种专业化的处理方式在全国推广,形成一种产业。建筑垃圾处理产业通常属于市政公用事业,不能按照市场一般的自由竞争对待,应当在一定的特定规则下实施,如特许经营模式。而建筑垃圾处理服务的内容包括建筑垃圾的收集、转运、运输、分类和回收、处置和处理,以及其他的一些配套服务。
我国建筑垃圾产业化背景与发展现状
我国建筑垃圾产业化背景
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理起步较晚,处理技术相对落后,在处理能力上地区性差异大。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步调加快,建筑垃圾总量呈累积态势。在城市垃圾中,建筑垃圾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粗放式的建筑垃圾处理方式不仅造成了大量的自然资源浪费,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政府虽然对建筑业有着相当的重视,在建筑垃圾处理上,却有着’投人资金不足、效率和管理还有待提高的问题;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福利性与公益性高于盈利性,民营资本常常不愿进入。受这些问题的影响,我国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举步维艰。借鉴世界各国建筑垃圾处理实践经验,破除当下的困局,建筑垃圾处理应当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
我国建筑垃圾产业化的发展现状
当前时期,我国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化仍旧处于起步阶段。在20世纪90年代,建筑垃圾的处理问题开始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在1995通过的《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200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2005颁布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对建筑垃圾处理作出相关的规定,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对建筑垃圾处理的关注力度正在不断加强。
目前,我国一部分城市已经出现了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对于建筑垃圾处理的经验也在实践中不断提升,不可否认,我国大部分城市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发展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可分为以下几种:①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行政许可只能挂靠在环卫部门下属企业,不具备收纳建筑废弃物的合法权限;②缺少政府的支持,导致运营困难,阻碍了企业规模的扩大;③建筑垃圾填坑造地的现象普遍发生,使得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缺乏原材料。
促进我国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策略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根据国外成功的建筑垃圾处理经验可知,只有将国家法律强制力量与市场相结合,才能有效地解决建筑垃圾问题。因此,在国内想要实践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化,政府必须给予一定的支持,在垃圾来源、市场出口及后中间用地等环节提供方便,才能真正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此外,没有政府的资金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经济效益简直微乎其微。针对这一点,政府可以在以下方面给予支持。首先,政府要对建筑垃圾处理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较低,导致民营资本很少针对这一项目进行投资,因此,国家应该给予企业贷款上的扶持;其次,建筑垃圾处理的利润较低,导致建筑垃圾处理企业一般不允许建造在城市中心,这就需要企业付出更多的运输成本,价值建筑垃圾处理设备价格高昂,使得企业无法负担。因此政府应该给与一定的补贴;最后,政府应该树立榜样企业,或是加强建筑垃圾处理技术的研发力度,为建筑垃圾的资源化以及产业化提供一定的助力。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惩处制度
建筑垃圾因其数量大、附加价值低、回收利用加工耗资多,所以一直被人们所忽视。但是,日益激增的建筑垃圾引起的环境问题,让人们不得不去探讨垃圾处理的新道路。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增加对建筑垃圾处理的扶持力度,建立规范科学的建筑垃圾检测、减排体系,做到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此外,还要加大惩处力度,对超出建筑垃圾测量体系的单位要严惩,对于不符合建筑垃圾排放标准的单位给予停业整改直至合格,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最后,还要对符合建筑垃圾测量体系的单位进行奖励,采取精神表扬和物质奖励并行,提高施工单位的积极性。
PPP融资模式解决资金问题
当前的PPP模式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中的应用尚处于摸索阶段.还需要在实践中慢慢地进行完善,但不可否认,利用PPP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建筑垃圾资源化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在政府资金不足、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是一个有益的、操作性强的方式。同时也可以发挥民营资本的技术与管理实力,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对于引进外来资本、技术、先进管理经验都有极大的帮助.政府的融资压力和管理风险也得到缓解.但若要用PPP模式实现私营企业与政府的共赢.需要政府的一定支持。
提升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水平
当前阶段,我国虽然具备一定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水平,但是距离发达国家仍然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成套设备的研发仍然未取得理想的成果。建筑垃圾往往产生于新建筑的建设过程中,因此,想要实现建筑垃圾的大规模处理就必须使垃圾处理设备具备便于移动的特性。这是我国目前的水平无法实现的,应该不断加大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的研发力度,通过激励措施鼓励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对具备价值的研究成果进行推广,促进理论转化为实践。
消除对再生产品的偏见
加强政府的宣传工作,可以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舆论平台加大对建筑再生产品、绿色建材等建筑垃圾处理行业产品的宣传,提高社会大众的资源、环保意识,消除人们对于再生产品的误解与偏见,提高大众的环保意识.政府重点工程可以带头使用环保材料,起模范带头作用。需求量决定着产业的发展.只有提升再生材料的需求量,保障市场化的平稳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才能良好地发展,才能推进产业化的进程。
提升人们对于建筑垃圾再生产的认知水平
一般而言,人们对于建筑垃圾再生产产品认知存在的误区导致人们对于此类产品持有抵触心理。针对这个问题,政府应该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平台向人们普及建筑垃圾处理的相关知识,使人们对于建筑垃圾再生产产品具备一个清晰的认知,同时提升人们的环保意识,促进环保材料的使用。如此,再生材料需求的提升就能促进市场的发展,从而对建筑垃圾处理的产业进程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结束语
随着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提出以及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加,我国传统的“资源—产品—垃圾”的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必须尽快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的产业化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2020/1/15
北极星固废网讯:据了解,“十三五”期末,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总数为105座,总规模10.01万吨/日,其中:垃圾焚烧厂57座,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60座,垃圾填埋场47座。详情如下:
日期:2019-12-26 来源: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工作委员会 作者:郭香莲(整理)
在城市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中,建筑垃圾伴随而生。建筑垃圾不仅存在于城市的快速发展阶段,在城市精细化管理阶段,这一问题将同样存在。在近日召开的“2019(第十三届)固废战略论坛”中,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北京建筑大学教授陈家珑作了题为建筑垃圾资源化技术与从业探讨的主题发言。
陈家珑
本文根据嘉宾发言内容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城市建设中的伴生物
建筑垃圾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它废弃物。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建筑垃圾是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产生的伴生物,只要有城市建设的存在,建筑垃圾就会产生。所有的工程都是潜在的建筑垃圾,现在的工程与房屋就是未来的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的产生是由于人类对物质生活无止境的追求与有限的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是社会需求与技术进步的结果。过去,人均住房面积一般为8平米左右。如今,在人均住房面积为40平米的居住条件下,人类依然没有满足,房屋还在不断改造中。建筑垃圾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和规模后一定会凸显和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这一问题将不仅存在于城市的快速发展阶段,在城市的精细化管理阶段,这一问题将同样存在。
数据显示,2018年,北京产生的建筑垃圾量达1.92亿吨,仅一个区产生的建筑垃圾就超过5000万吨。从2013年起,深圳每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均为一亿立方米。预测到2035年,深圳的建筑垃圾每年仍将保持同样的产生量。而在2017年,我国34个试点城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已达11.7亿吨。据此推算,我国每年的建筑垃圾产生量将超过35亿吨,建筑垃圾属于最大的固体废物。
关键出路在于资源化利用
目前,建筑垃圾主要采用堆填方式处理,按照自然堆积高5米计算,一万吨约占地2亩左右。截止到2015年底,如果仅按15亿计算,建筑垃圾堆放一年就占地30万亩以上。数据显示,我国城市面积共6389.8万亩,如果按照填埋与堆放方式的处理建筑垃圾,200年左右,我国的城市土地都将被建筑垃圾覆盖,形成垃圾围城。
西藏的建筑垃圾堆填
堆填方式显然不是长久之计,解决建筑垃圾的突破口在于变废为宝,进行资源化循环利用。建筑垃圾有资源属性,95%以上(拆建类)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或再生使用。在各个国家,建筑垃圾的称谓不一样,日本称为建筑副产物,丹麦称为建材银行,德国称为含矿物材料。此外,1996年,比利时还专门颁布了一个法律,规定不能把建筑垃圾再称为垃圾,而是要称为二次资源。
事实上,建筑垃圾生产的再生骨料、粉料可以应用在很多地方,例如用于生产再生砂浆、再生混凝土、水泥及掺合料;加工成各种建筑再生制品、市政用制品,如再生砖、地面砖、各种砌块、挡板、墙板等;生产路用材料,用于各种道路的基层、垫层;替代陶粒、蛭石等天然材料制作无机生物填料用于污水处理和人工湿地建设等。
近段时间,由于环境治理,导致砂石料涨速较快,这为再生骨料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再生骨料制作的各种各样的再生制品,在国外都有实例,未来在国内也将会得到逐步发展。
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也可以把再生骨料作为很好的材料。目前,西安西咸北环线高速公路、河南机西高速、首钢冬奥广场周边道路、长沙等地用建筑垃圾骨料在桥台、涵洞台背、路床、路基、附属设施等部位大规模应用,应用量已达千万吨。
建筑垃圾骨料被应用于高速公路路面
此外,建筑垃圾再生物比大多数岩石原材料对环境都要友好,其温室效应(kg/m3)仅为原石的1/2-1/3。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与堆放填埋方式相比,可减少50%的一氧化二氮、30%的二氧化硫和氮化物、28%的一氧化碳和10%的二氧化碳的排放。同时,水泥制造过程中排放二氧化碳的25%-50%,还可被废混凝土的资源化利用过程重新吸收。
资源化五大原则
资源化循环利用可以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但在资源化的过程中,需要注意资源化的五大原则:明确定位、全面解决、三化的关系、政府支持、因地制宜。
第一,明确定位。建筑垃圾资源化已经实行了十几年,但相关产业一直没有形成。过去,每当提到资源化时,我们都会想到市场化,似乎资源化就意味着政府可以不再进行管理。但是,经过这么多年,我们发现这种认识不正确。建筑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都同属于城市基础设施,是准公益性行业。
第二,全面解决。有些建筑垃圾已经完全形成资源,不用资源化处理,可以每吨20元-30元售卖;工程渣土、泥浆、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的处理还存在一定阻力。如今,政府已要求企业处理建筑垃圾,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全面治理,不能只处理容易处理的部分,而把难治理的部分堆在原处。
第三,三化的关系。建筑垃圾同样存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大问题。减量化是全过程的要求及基础,资源化是科学有效的途径,无害化是底线与基本要求。
第四,政府支持。建筑垃圾的处理是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共同管理。进口(原料)、出口(应用)、立项、用地,这四项在没有政府推动的情况下,企业难以有所作为。
第五,因地制宜。各地的建筑传统、城市规模与定位、管理体制与政策、环境与资源、市场与需求、甚至上下游产业,都会影响资源化的途径、生产方式、利用模式。
从业人员三大指南
在处理建筑垃圾的过程中,从业人员可从了解建筑垃圾的特性、了解目前资源化的困境,以及探索解决问题的方式这三方面入手。
第一,了解建筑垃圾的特性。
目前,建筑垃圾还没有比较成熟的商业模式。如果要从事建筑垃圾这个行业,首先需要了解建筑垃圾的特性。建筑垃圾具有来源数量不确定、地域限制,以及成分的波动性三种特点。
来源数量不确定。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一样,生活垃圾依据城市面积大小,以及居住的人口基数,数量及成分基本处于稳定状态。建筑垃圾的来源数量不确定,具有阶段集中性、波动不连续性、甚至突发性(自然灾害)等特征。可能某一年建筑垃圾有上亿吨,而再过几年,就没有这么大的量。
地域限制。处理的规模是多少?方式是什么?在处理建筑垃圾的过程中,从业人员需要在了解来源及原料的情况下,提前规划处置地址和布局。根据目前情况来看,一万吨建筑垃圾要6000辆车次运输,不宜长途运输及多次装卸,小于20公里减排,大于50公里增排。
成分的波动性。建筑垃圾成分复杂且处于波动状态。建筑垃圾成分对工艺设备及配比、产品选择与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众所周知,建筑垃圾可以资源化循环利用,但并不是所有的建筑垃圾都能资源化。目前,政府要求一些特许经营的企业,以及走特许经营模式的城市,把不能资源化的5%-20%也承包处理。从业人员通过80%-95%的建筑垃圾,获取了一定利润,但是处理不能资源化的建筑垃圾所需要花费的部分可能超过所获得的利润。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危废不属于建筑垃圾,从业人员需要把它从建筑垃圾里剔除。如果政府把建筑垃圾里的危废也承包给企业处理,那企业的总加工成本将会增加。
第二,了解目前资源化的困境。
产生者不负责。其它固废的资源化利用有主业的支撑,处置费用解决都有明确的途径。
建筑工程产品的特殊性(时间性)使处置费无从落实。甲方获取了从建筑上所能获取的所有利益,却不管建筑最后的拆除。过去,企业预算中只包含清运建筑垃圾,不包含处置建筑垃圾。
环境的经济价值未能体现。建筑垃圾处置主要还是解决环境问题。
一些管理部门的认识有偏差。当提到资源化时,一些管理部门就认为可市场化和有利可图。对于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的企业,各地处置费不一致,且多数偏低。
找地难。处置建筑垃圾的企业需要有足够的场地。年处置100万吨建筑垃圾用地最少需要100亩,但这样大面积的土地在城市里已很难找到。
产品应用难。尽管处理建筑垃圾的产品质量都能得到保证,但由于没有政策的大力支持,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阻力很多。另外,资源化的产品目前还处于新生事物阶段,社会接受度较低,暂时还没有竞争力。
工艺设备待成熟。处理建筑垃圾的行业工艺设备研发投入低,经验积累少,各个企业基本都各自在摸索改进。建筑垃圾在源头没有进行分类处理,导致了处置成本的提高,并影响了再生产品的质量。
第三,探索解决问题的方式。
与政府合作。企业必须取得政府的全面支持,重点解决进口和出口,适当解决费用。
健全自身产业链。从拆除运输开始,到处置、产品应用一体化。解决分类、再生产品出路、单纯处置成本高等问题。
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资源化的产品附加值,提高可资源化率。
协同处置。可以和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协同处置。
尚处于蓝海阶段
建筑垃圾资源化是新兴的环保产业,是发达国家走过的必经之路。建筑垃圾资源化符合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调结构、稳增长的形势需要。国家对建筑垃圾已引起重视,并提出了相应的目标。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刚起步,是一片蓝海。
“垃圾分类”不简单
减少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和垃圾的科学处理(包括循环利用)是当代垃圾处理理念的三个环节。
在这三个环节中,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是最本质也是最有效的环节,能够实质减轻环境的负担;而对垃圾的“科学处理”是针对部分生活和工业垃圾的有效补救措施——毕竟现代经济发展依赖不断地再生产,故生活垃圾的减少有其限度——同时也能够显示一个技术和经济强国的牌面,能够给民众带来情感上的愉悦,垃圾处理能力有时候甚至构成富国与穷国或城乡差异的分界线。
夹在这两个环节中,“垃圾分类”的贡献——如果纯粹从“科学”和“功能”的角度看——就显得不那么高大上,它主要是服务于垃圾的科学处理——或者有利于高效燃烧减少排放,或者有利于高效获取循环使用的材料。
因此,近年在包括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甚至还有人认为分散的、依赖个人能动性的日常垃圾分类存在着大量“不科学”之处,需要依赖集中性的技术机制来进行处理,从而质疑垃圾分类存在的必要性。这种极小众声音的合理性本身并不需要辨析,但它确实可以帮助我们注意到一点,即依赖于个人的垃圾分类的意义并不能全用“科学”和“效率”来衡量。
在垃圾处理的三个环节中,生活垃圾的减少有赖于“组织化”的工业生产和商业模式,垃圾的循环利用依赖于技术的突破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两者都依赖高度的组织、规模、资本驱动和国家政策扶持。而“垃圾分类”是这个体系中“人”直接参与的环节。换言之,减少生活垃圾总量环节和循环处理环节在逻辑上是单中心的科学“管理”模式,而垃圾分类环节则体现出多中心的参与性“治理”模式。
因此,在垃圾分类问题上,一方面要符合前后两个环节的客观“科学”标准和需求,同时另一方面要促进居民“自觉自愿“地加入到这一日常的繁琐活动中,形成一个主动参与的空间。垃圾分类管理的一大内涵,就是把民众的日常生活纳入到垃圾处理事务中来,从国家和大型企业/公共机构的集中性职权向社会分流,加强多元”治理“的逻辑。
垃圾分类(资料图/视觉中国)
日本的“多元参与”
我国的垃圾分类政策并不是刚开始实施,实际上多年以前我们就能看到若干城市街头出现的分类垃圾箱,但大多数的时候甚至可以用“形同虚设“概括,而当下推行政策的力度和决心显然有所加大。
在促进自觉垃圾分类的问题上,日本往往被作为“多元参与”的成功案例被加以参考。
日本自1960年代反公害运动以来就注意垃圾处理问题,但主要的方法是加大国家和资本投入,以加强垃圾焚烧的力度。其不良影响是带来大量的废气并招致严重的对焚烧场的邻避运动。
而垃圾分类始于1980年代,与当时泡沫经济垃圾种类和数量增多、国家治理思路转变和循环技术的发展相关,经过多年的发展,相关政策及实践其实也并非一开始就完善,而是经历了长时期大量的调整和妥协,才基本形成了当代日本人较为普遍的“自觉”意识。
那么结合前人研究和笔者个人体验,比较当前我国垃圾分类政策中一些社会接受度不那么顺畅的部分,我们可以发现,只有找到“科学”的垃圾分类标准与普通人日常活动之间的平衡点,才可能促进自觉的参与。而要实现这个平衡,有两点很重要,且这可能是目前我国的试点政策中存在的有待改进部分。
首先,让“科学”垃圾分类标准与一般人的直观认知相结合是一个具有优先性的要点。
事实上,尽管几乎所有人理智上都清楚,从长期的、整体的群众利益角度,垃圾分类是必要的,但是毕竟是繁忙的日常生活中突然加入的新生事务,垃圾分类标准的直观化可以有利于减轻心理障碍和日常负担。在日本,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标准比较直观,同时根据区域的不同,有着地方化的灵活特征。
基本上,由于日本最初实行垃圾分类主要还是考虑到垃圾焚烧的便利,减少垃圾气体排放,同时回收塑料和金属容器,因此,它的家庭基础性垃圾分类相应的就是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和金属/塑料容器(还包括并不是日常丢弃的各种大型垃圾);而一般公共场合(如车站,日本的公共垃圾箱数量极其有限)的基础分类则是带包装盒的食物残余、纸制品和容器。这个“基础包”与一般人已有的认知经验是比较契合的,学习和接受起来并不是很困难,因此也就不会轻易让人产生自暴自弃的感觉。
日本名古屋至东京高速路休息处的分类垃圾箱。(图/视觉中国)
但是实际上,如果从纯科学的角度而言,这个标准在科学上是存在缺陷的,例如公共场合丢弃的有包装盒的食物残余,显然必须再通过人工做二次处理;“可燃”和“不可燃”垃圾中也同样包括需要再分类的物品。但是如果这一标准再进一步向科学“细化”,就很可能因为与实际生活的距离过远而引发畏难情绪,从而削弱参与的自觉性。
在当前试点城市分类政策中,由于当前我国的垃圾处理技术应该说已经比上个世纪的日本的普遍情况先进,相应地在对待垃圾分类上有更多标准化的科学操作要求。例如互联网上近日较多的关于“厨余是湿垃圾,而粽叶不是”,以及“小骨头是湿垃圾而大骨头不是,‘大’是比拳头大,但是是谁的拳头?”的抱怨,还有关于“沾了猫砂的猫粪便要如何处理”的疑问与讨论。虽然这些不满和疑问有一部分纯属玩笑,但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当前的垃圾分类标准仍然主要适应“科学”标准——例如机器对不同尺寸的骨头的处理问题——而忽略了群众在刚开始进行垃圾分类时的接受度问题,没有留下充足的平衡或者过渡的空间。
网络上处理一杯没喝完的奶茶的步骤。 “垃圾去哪儿了” 微信公众号图
这时估计会有读者提出,日本的垃圾分类标准同样存在着“复杂”乃至“奇葩”的现象。这就涉及到本文想谈的第二个点,即实际治理过程中的多元化特征。
前段所述的“基础包”通常见于大都市圈,而进一步细化的分类标准——包括垃圾投放的时间和场所等的特殊规定,这些在影视作品中也时有表现——则通常见于地方的小型自治体或者都市核心区周边的居住型社区,尽管在媒体中为了凸显日本垃圾分类的优秀会突出报道这些特殊地域的标准,但这实际并非普遍现象。
这种区分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
首先是人口的构成上,都市中心圈及其附近工作区域多,居住不固定的人口较多,日常生活状态也比较繁忙,客观上对于细化标准的应对能力不足;而地方自治体和居住型社区居住状况比较持续稳定,且住户通常有家庭分工,因此可以应对比较精细甚至是动态的垃圾分类标准,以及相对比较严格乃至苛刻的垃圾投放条件。
其次,在不同性质区域的物质和技术条件方面,一般而言,都市圈对垃圾进行科学处理的财政资源和技术力量更强且更稳定,在都市圈内的高级住宅、公共机构和企业等亦可以提供相应支持;而地方自治体的财政则参差不齐,因此需要大力发动居民的主观能动性来自主解决垃圾问题——还有一种情况,即自治体或者社区在意识形态上希望坚持自主能力,减少对财政资源和“科学“的依赖。
最后,都市地域和周边地区、地方自治体的治理资源和治理模式存在差别。都市的环境是一个陌生人社会,对于垃圾分类和投放更多采取的是垂直和单中心管理的方式,但地方自治体和社区则追求”市民“的自我治理,通过来自自治体和社区内部的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和志愿者等来管理相应的事务,因此能够实行更为”苛刻“的标准,并依赖自治体或社区成员相互之间的日常劝导、监督以及整体“氛围”的动力——也是压力——来实现。
由此与当前试点城市的垃圾分类试点相比,就整体而言,试点垃圾分类的无疑是“大都市”范畴,从人口构成、社区状态、治理传统而言,目前整体上看还是更多依赖于政府的垂直管理和监督。从具体的一些实践案例来看,有些社区有志愿者、物业专管和摄像头的存在来帮助执行——具备以上1到3项——或也有相应的教育科普开展,而有些社区则没有开展或只是相对形式主义地开展了教育和执行监督工作。
换言之,其一,由于行政扮演了单一管理中心的角色,会导致政策试点过程中的负面情绪直接落到单一中心身上;其二,由于只有一个分类标准,没有充分考虑到社区人口构成、原始参与度和组织度的参差不齐,导致在不同的区域推行效果差别较大,从而影响整体效果。
资料图:东方IC
结语
总的而言,“垃圾回收”这一日常的繁琐活动不仅通过日常的“复读”,培养了日本人的环保“自觉”,还成为了发展社区建设、维持日本的“一亿中流”日常公共参与和社会交往的杠杆。
必须说明的是,和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垃圾分类政策一样,垃圾分类都是由国家政策主导的、单中心发动的、自上而下的政策实践,但是由于它具体落实到“人”身上,对人社会参与的积极性提出了可以说是强制性的要求,才能反过来把昨天的“强制的麻烦”转变为今天的“日常的自愿”。
因此,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讲,我国的垃圾分类政策也必然会有一个逐渐调整,实现“科学”与人的参与的平衡,目前试点过程中遭遇的困难和不解或可以成为推动社区建设方法创新的动力。
而我们同时也应该注意到,随着日本地方自治体的凋敝、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大都市人口构成变化等因素,日本的垃圾分类其实也在遭遇新的挑战,对于规则的遵守可能会有——甚至已经在发生——一个倒退,这其中的机理同样值得进一步分析,从而使我国的治理政策避免亦步亦趋,而是寻求在学习借鉴的同时有所超越。
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 题:深入推进大保护 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生力军——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召开四年间
新华社记者
“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中华民族母亲河开启发展新征程。
转眼四年。大江奔流,一如千年,却已焕发新颜。
2018年8月4日拍摄的武汉汉口江滩(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金立旺 摄
环境更加优化。2019年1月至11月,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比例达82.5%,优于全国平均水平6.1个百分点;
发展保持强劲。前三季度沿江11省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1%,高于全国增速0.9个百分点,经济总量占全国44.5%,比重持续提升。
沿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长江经济带正成长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在湖南常德汉寿县蒋家嘴镇,待回收的铁渔船停靠在洞庭湖边(2019年12月17日摄,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薛宇舸 摄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深入人心
这是长江生态保护事业历史性的一幕,是一场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巨变。
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长江流域各地重点水域也将相继进入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
更深刻的变化即将发生。不久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这部全面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法律箭在弦上。
四年,近1500个日夜。围绕中华民族母亲河,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逐渐铺展,共抓大保护的格局正在形成。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
立规矩,明方向——
2016年1月5日,重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召开。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明晰思想指引,确立根本遵循——
2018年4月26日,武汉,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召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关键是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等关系”“使长江经济带成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船只行驶在长江三峡湖北省秭归县水域(2019年12月7日摄)。新华社发(郑家裕 摄)
承东启西、接南济北、通江达海、人文荟萃。数千年孕育支撑中华文明的母亲河,正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
长江上游和中游交界处,湖北宜昌。深冬时节,点军区艾家镇江水碧绿,岸线整洁。
耗资3000多万元的田田化工厂污染土壤治理项目已经完成。作为宜昌市治理“化工围江”首家拆除的企业,关停、拆迁、土壤修复、植树复绿,从利润超过2000万元的化工厂化身绿地,用了近3年。
2017年,宜昌市主动破解“化工围江”困局,率先启动长江沿线1公里内134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壮士断腕,换来的是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截至2019年底,宜昌市精细化工占化工产业比重达36.2%,三年翻了约1倍。
实践证明,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而是辩证统一;共抓大保护非但没有影响经济发展,反而促进长江经济带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
长江重庆万州区段两岸布满葱绿的树木(2018年4月8日摄,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刘潺 摄
长江下游,清晨的崇明东滩。水面波光粼粼,过境停歇的候鸟时而振翅飞翔,时而在滩涂休憩。
位于长江与东海交汇地,崇明岛是上海的生态屏障。上海市发改委巡视员王扣柱说,在崇明,爱鸟护鸟的观念深入人心。
长江上游,三峡库区。山高、坡陡、峡谷深,如何保护生态又增收致富,曾困扰当地干部群众。
用生态颜值换产业价值。如今,三峡红叶、高峡平湖、忠州橘乡等一批文旅名片在三峡库区唱响,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记者调研发现,四年来,最深刻的是发展理念的转变。过去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环境问题予以根治,各地逐步摒弃以投资和要素投入为主导的老路,自觉谋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
江苏省渔政、公安、海事等部门执法人员在长江上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19年3月1日摄)。新华社发(苏渔 摄)
切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2019年11月,安徽马鞍山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现场会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召开。
会上播放了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要求紧紧抓住问题不放,持续压实整改责任。
几天后,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第4次全体会议召开,向沿江11省市移交最新披露的152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四年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但长江经济带生态形势依然严峻,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
以问题为导向,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动真碰硬,持续攻坚,久久为功。
2019年1月,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第3次全体会议,向沿江11省市移交163个突出问题。
3月底,建立问题台账及工作调度和督促机制;6月上半月和9月至10月中旬,对163个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两轮全覆盖督促检查;先后对江西、湖北、湖南、四川、江苏等地生态环境问题暗查暗访,狠抓负面典型予以通报……
截至目前,163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完成整改115个。沿江11省市累计自查问题3044个,完成整改2076个。
2019年3月17日,2019重庆北碚缙云山森林山地马拉松赛开跑。这是参赛选手在比赛中。新华社发(秦廷富 摄)
2018年4月,生态环境部遥感监测发现,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有旅游设施、工矿用地等人类活动区域500多处,自2015年以来新增16处,扩大规模76处,侵占破坏生态问题十分突出。随后,一场围绕缙云山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铁腕治山行动”全面展开。
截至2019年12月10日,缙云山保护区内19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84个;340处违法违规建筑整改完成319处,累计拆违8万多平方米。
问题整改是关键抓手,生态修复及污染治理则是长远之策。
立足治本。沿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一场场战役接连打响——
“长江大保护,以前是个‘选择题’,如今成了生死攸关的‘必答题’!”一位基层干部对记者说。
截至2019年12月中旬,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长度比2018年底增加3954公里,沿江11省市已有579座尾矿库完成闭库;2019年以来沿江11省市累计搬改关转化工企业958家;长江经济带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4%。
这是宜昌市点军区长江南岸的宜昌田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拆除现场(2018年3月30日摄)。新华社记者 杜华举 摄
还江于民。大力实施长江岸线生态复绿和滨江岸线整治,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提升——
坚持截污、清淤、补水同向发力,“高原明珠”云南滇池2018年全湖水质升至Ⅳ类,为30多年来最好水质,实现“一湖清水还复来”;
坚持“先治污、后筑景”,武汉市前期拆除各类码头300多个,2019年,又开展长江和汉江核心区103个码头、189艘趸船的拆除、整合、集并工作,两江四岸露出久违的江岸线,呈现“滨江都市画廊”立体景观;
湖南岳阳实施长江大堤造林绿化工程,已完成长江岸线复绿1.3万亩,港口码头复绿47.7万平方米,洲滩、关停码头全部复绿……
万古奔腾的长江,奔涌出永续发展、生生不息的绿色波涛。
这是云南滇池和周边湿地(2019年1月20日摄,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胡超 摄
探索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2019年12月1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新的国家战略蓝图绘就。
“在长江经济带发展成为国家战略后,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一种战略叠加和战略升华,对于完善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提高我国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吴晓华说。
长三角“龙头”腾飞,长江经济带巨龙起舞——
近日举办的长江流域(长三角)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产业发展论坛暨项目对接活动上,200多名来自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的代表达成多项合作成果。
长三角搭建平台,积极探索建立服务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的产业协同机制。已成立的长江流域园区合作联盟与长江流域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产业联盟,辐射长江流域100多家园区及数千家智能制造、机器人、人工智能企业。
参加2019年环崇明岛国际自盟女子公路世界巡回赛的运动员在三星镇海棠花溪景区内骑行(2019年5月9日摄,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方喆 摄
2020年1月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明确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三大城市群互联互通、协同发力;
长江经济带联通“一带一路”,江海相连,激荡澎湃,汇入世界经济大潮。
2019年1月至11月,沿江11省市开行中欧班列4685列,同比增长32%,占全国总列数的63%。
创新驱动和改革开放,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注入澎湃动力——
生态产品总价值是GDP的2.73倍、农民以绿水青山入股分红……在国家三大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的江西,当地良好的生态优势正加快转化为经济优势,好山好水“卖”出好价钱。
生态环境的改善,让沿江城市成为吸引高素质人才的热土。江苏南通海门市临江新区海门科技园,与崇明岛隔江相望。这里已入驻基因测序、药物研发、制剂生产等百余家企业,一个科技人文生态小镇已现雏形。
共抓大保护,做的是减法,切割的是利益,转变的是长期发展模式,绝非易事。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仍在路上。既要全力攻坚,不断冲破利益藩篱;更要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记者安蓓、王贤、陈刚、周凯、李思远)
JC∕T 2281-2014 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
企业 : 泉州容大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 : 钟先生
手机 : 15377965432
电话 : 0595-22615222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祥云中路为为社区7号门旁
该机主要解决了现有垃圾分选设备中,滚筒筛分选机孔径定死、分类简单,其它风选机纯度太低,以及人工分选严重损害员工身体健康的问题,抢先在国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中,取消了人工分选,实现了全封闭、机械化作业。
风选的原理是利用具有速度的空气,将物料吹起来,首先通过分离器,使粗粒和细粉分离。在通过分离器后,粗粒子速度降低,沉下来,细粉仍具有的速度,继续飞行。在飞行过程中,速度降低,徐徐下沉,最后通过布袋,使没有沉淀的小部分细粉与空气分离开来。传统模式的人机配合,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产出效率低,由此PLC全自动化控制应运而生,更有效,更稳定的产出,高质量的石灰粉。自动化工业革新的浪潮席卷国内,祖国在崛起,我们在发力。
风选机又叫风选粉碎机。由粗碎、细碎,风力输送等装置组成,利用高速撞击的形式达到粉碎的目的。利用风能一次成粉。风选粉碎机用于把物料从贮料仓或其它贮料设备中均匀或定量的供给到受料设备中。 泉州容大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专研生活垃圾分选的企业,以“筛分分选”为核心,实施按照客户差异化需求,量身定制个性化产品,柔性化生产管理模式,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借助信息化推动生产过程智能化,确保产品快速生产、交付。生活垃圾处理领域内的技术研究,利用筛分、分选技术的核心竞争力,围绕“智能、有效、节能、环保”八个大字为中心,为循环经济项下的各种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提供成套的技术解决方案及成套装备。
泉州容大机械有限公司秉承“团结,务实,创新,守信”的蓝基理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客户至上”的原则,融入现代化的管理机制,拥有好的的生产及加工设备,专业而完善的检测手段,高职称高素质的科研人员,技术精湛的职工团队。容大机械以高度敬业的精神为客户提供优质、实惠的产品,先进、经济而又专业的售后服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垃圾分选系统,是该技术的核心,该系统通过垃圾均匀给料、大件垃圾自动分选系统、大件垃圾破碎系统、袋装垃圾自动破袋、大块有机物自动破碎系统、全封闭机械化风选系统、塑料水选系统、有机物高温高压水解水热氧化“热选”系统等工艺处理后,可将城市生活垃圾分选为: 1:无机物类; 2:砂土类; 3:有机物类; 4:不可回收可燃物类(若辅以简单人工分选,还可以分出硬质塑料、橡胶等);5:薄膜塑料类; 6:铁磁物类;以上垃圾,分选纯度均可达到85%以上,薄膜塑料分选纯度可达到90%以上,为下工序垃圾处理的“资源化、产业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混合是垃圾,分类是资源。
整机细度调整:调节风帽高低在分离器内芯管上端装有程可升降的风帽,风帽降低,细度开高:反之,细度相应降低。如果成品细度要求较低,可去掉风帽进行调试。风量调节在引风机进风直管处装风量调节器,风量小,细度高。但应注意风量过小时容易从分离器回料口外喷粉,应适当调整。
结构及原理:风选制粉机主要由主机、风机、分离器、集粉器、除尘器等部分组成,主机内部分为粉碎室、塞档室、风机室三部分。机器工作时,物料由进料口投入粉碎室后,经固定在主轴上的刀片和机壳的衬板间的冲击和高气注的剪切进行粉碎,粉碎后的物料经塞档室分级进入风机室,由风轮的吹送以及风机的引力使物料进入分离器,经分离器再次分级处理,粗料由回料咀返回粉碎室进行再次粉碎,成品料由引风机引出进入集粉器装袋包装,余风由除尘散风装置排出。
城市生活垃圾风选机利用空气动力学原理,在正压和负压共同作用下,将原材料中的轻小物质〔塑料、纸张等〕分离出来,轻物质通过管道输 送至物料分离器,物料分离器将选出物质与空气分离开,轻物质直接 落至下一设备轻物质给料机上。
使用及保养:1.主机和风机轴承每周加洁净黄油一次。2.开机前须转动主轴,检查机内有无异常声音,发现问 题及时处理,以免损坏机件。3.进料要求均匀,粒度可根据原料硬度适当调整,较硬物料直径在3厘米以下较为理想。4.严禁将金属块投入机内,以免打坏机件。
风选机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手伸入设备运转部位。 2、开机时主风机应按箭头所指方向运转。 3、设备在运转过程中若发生机电故障或不正常响声,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正常运转。设备维修应专业人员进行,关键部位不得随意拆卸。 4、防护罩不可随意拆卸。 5、务必注意使用前将六条支撑座调平后锁紧螺帽,风机按箭头所指方向运转,当设备正常运转后开始上料,筛面上左右两边料层厚度一致,方可开始调节,三个手柄配合调整,若料层一边薄一边厚,将薄边下面的支撑座向上顶,直至调平、拧紧调节手柄,设备正常工作中应随时检查六个支撑座,以免部分支撑座松动而产生振动造成大架变形。
风选机制砂设备 风选机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手伸入设备运转部位。 2、开机时主风机应按箭头所指方向运转。 3、设备在运转过程中若发生机电故障或不正常响声,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正常运转。设备维修应专业人员进行,关键部位不得随意拆卸。 4、防护罩不可随意拆卸。 5、务必注意使用前将六条支撑座调平后锁紧螺帽,风机按箭头所指方向运转,当设备正常运转后开始上料,筛面上左右两边料层厚度一致,方可开始调节,三个手柄配合调整,若料层一边薄一边厚,将薄边下面的支撑座向上顶,直至调平、拧紧调节手柄,设备正常工作中应随时检查六个支撑座,以免部分支撑座松动而产生振动造成大架变形。
“环境保护”早已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两个严峻的数字是:1.8亿吨——这是中国每年的垃圾产量;2/3——我们有三分之二的城市被垃圾包围。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主任、《世界环境》杂志社长兼总编辑贾峰一直致力于让更多人了解和接受城市中垃圾焚烧站的建设。工作的难点之一是公众的普遍态度“项目很好,只要不建在我家附近就好”——这就是“邻避效应”。贾峰将和我们分享“邻避效应”的解决之道。
本文原载于微信公众号“我是科学家iScientist”
我从事环保工作已经有30年了,作为一个绿色生活的践行者,我无论是出差还是在京,都会带自己的水杯子。但是我今天也产生了不少的垃圾,因为今天晚上吃的是盒饭,用了一次性饭盒,所以就产生了一些垃圾。
今天我要讲的题目叫:“邻避,如何来解决由此产生的困境”。
演讲嘉宾贾峰
和刚才四位老师不一样,他们有人讲保护动物,有人说如何救治病人,还有讲如何去养老,如何通过抗生素的发明和应用去和病魔这样的疾病作斗争。我讲的是“邻避”的困境,我们如何走出“邻避”困境。
也许对于在座的各位来说“邻避”还是一个陌生的词,像这位女生,你以前听说过邻避吗?在座的各位有多少听说过“邻避”这个词?
“邻避”是什么呢?“邻避” 实际上是音译,英文叫:NIMBY,是五个英文单词(Not In My Back Yard)的首字母的缩写。所以有人中文做了一个非常好的翻译叫:邻避。
邻避是怎么产生的?
在我们人类的生产生活过程中,我们都会产生一些垃圾,而垃圾的处理主要通过堆填、卫生填埋和焚烧三种方式。在上个世纪的70年代,有人发现芬兰的三座垃圾焚烧炉里的飞灰里面出现了二噁英。二噁英是一种致癌物质,所以公众又担心垃圾的焚烧可能会产生致癌的物质,损害公众的健康。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国家就掀起了一场运动,抵制垃圾焚烧装置的建设。
1980年,有一名叫Emily的英国女士在《基督教科学箴言报》(The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叫《危险的废弃物》。她用了NIMBY 这么一个词来描述。NIMBY,“不要在我家附近建设垃圾焚烧装置”的一种现象。
为什么会出现“邻避”这样抵制垃圾焚烧的社会现象?
首先大家觉得垃圾的焚烧可能会产生污染,而污染会损害公众的健康。更重要的是公众觉得一个城市的垃圾,为什么不在你家附近处理,非要拉到我们家附近?所以心理上有很多的不平衡。于是西方国家80年代开始兴起的这场运动,导致在国外出现了很长时间的垃圾焚烧处理的停滞期。
到了现在,垃圾到底如何处理呢?
经过几十年不断地摸索和发展,西方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垃圾焚烧发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高效的而且无害化的处理方式。
我们来看看上面这组数据。
全世界目前正在运行的垃圾焚烧装置大概超过2000多座,这些装置绝大多数都在发达国家。
日本有超过300座这样的垃圾焚烧装置,为周围的居民提供热水和为这个家庭和生产提供源源不断的电力。
1998-2012年日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数量。
在法国的巴黎,人们在城市中心建立了垃圾焚烧装置,这些建在城中心的装置,不仅可以更方便地收集垃圾,还可以更高效地为垃圾焚烧装置周边的居民提供可持续的热水供应。这个装置就在塞纳河边,远处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埃菲尔铁塔。当地居民之所以接受这么一个装置,而不是让这个装置远离自己的家,因为它提供了无害化的处置,高效的能源供应,以及一个低成本的利用热水的选择。
下面这张图解释了在欧盟的27个国家里面,不同国家垃圾的三种处理方式的比例。
2011年欧盟的27个国家里面,不同国家垃圾的三种处理方式的比例。
通常来说垃圾有三种处理方式:资源的循环再利用,垃圾的卫生填埋和垃圾的焚烧发电。通过这张图,我们可以分析得出一个结论:欧盟国家中经济生活水平比较低的国家,最主要的处理方式是填埋。
看这个数据,你会发现从芬兰开始到匈牙利的这个阶段,垃圾焚烧和填埋大概各占了一定的比例;如果到了芬兰右边的这几个国家,将近50%是资源的循环再利用,另外的40%左右就是垃圾的焚烧发电;剩下的极少部分属于填埋的范围。
大家都担心垃圾的焚烧发电或者焚烧会产生二噁英这样的污染物质。公众对于污染物质的担忧、抵抗和社会运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推动了更严格的环境法律的推出以及环境标准的提高,以及技术的进步和工艺的改进。
1990年到2000年间德国二噁英的源解析给我们提供了证据:在1990年,全德国一年产生大概1200克的二噁英,其中来自垃圾焚烧的大概占33%。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标准的提高,到2000年整个德国二噁英的排放量下降到低于70克,其中来自于垃圾焚烧装置的排放只占了大概0.7%,这是一个非常低的比例。
德国二噁英的排放量的变化。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工程学院的刘阳生老师曾经做过长期跟踪研究,在他看来,迄今为止全世界还没有一个由二噁英致癌的流行病学病例。从这个角度来说, 1995年以后新建的、符合建设标准的垃圾焚烧装置,都能够达到环保的要求和无害化的要求。
但是公众对于建设这样的项目依然充满了担忧和疑虑,尤其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更是这样。比如在上个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台北在兴建垃圾焚烧装置的时候就出现了市民反对的活动。为此在垃圾焚烧装置建设的过程中,除了邀请更多的人参与决策外,他们还建立了一些环境保护、教育设施和社会福利、服务的设施,在为公众提供社会便利的同时,打消公众的顾虑。
台北建设的北投和内湖垃圾焚烧厂。
这是在台北建设的北投和内湖垃圾焚烧厂,这里有环境教育教室,有游泳池为周边的居民和周边的中小学提供免费的游泳服务,有建立在烟囱顶部的旋转餐厅。如果垃圾焚烧厂烟囱里面有污染物质超标排放,那么餐厅这个位置应该是最容易受到污染的,而事实上排放是达标的。大家可以在这里用餐、休息、观景,没有安全的隐患。
和大家分享一个中国的垃圾焚烧厂的故事。
中国是个后发的国家,现在还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很遗憾,公众关于垃圾焚烧发电装置的知识大多还停留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所以一提到垃圾焚烧发电,大家想的第一个词就是二噁英,而后想到的就是垃圾臭气熏天的味道,觉得垃圾焚烧厂不安全。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过程中也存在决策和选址的时候没有充分与周边公众沟通的情况。所以在某些地区就出现了垃圾焚烧装置“一建就闹,一闹就停”的现象。
2014年4月,在杭州的余杭区中泰街道就出现了大规模的公众反对在当地建设垃圾焚烧装置的群体事件。
通过照片可以看到,这些人阻碍建设方进入,他们静坐在高速公路上堵塞了交通,严重了影响当地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
面对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在某些地方遇到这样棘手的事件,就会宣布项目叫停。但是杭州并没有叫停项目,而是组织了82批、数千人的参观团,到周边已经建好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实地参观。因为反对者中几乎没有任何人见识过现代化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是什么样子,他们知道的都是陈旧过时的知识。
通过实地的参观,大家树立了信心,了解了知识,也知道了在中国的市场上,哪些厂家是有信誉、有经验、有能力去运转一个高标准、没有污染物排放的垃圾焚烧厂,是可以为社会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优秀企业。
82批、数千人的参观团,到周边已经建好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实地参观。
经过参观的过程,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重新进行了环响评价和社会风险的评估,最终在2015年4月份,项目正式破土动工,它的位置选择在中泰街道九峰山下一个废弃的矿坑里面。
经过两年多的兴建,去年6月份工厂已经建成了。经过调试,于去年11月正式投产。
7月份贾峰实地调查时拍的垃圾焚烧场的一些照片。
这是我们7月份实地调查时拍的一些照片。
左边这张照片不亚于一个星级酒店,非常干净。中间是一个终端控制室,几个工人就能够控制日处理3千吨生活垃圾工厂的运转。他们有在线的监控设备,数个这样的探头可以了解整个生产的过程。更重要的是环境监测的数据、重要的安全和生产数据,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在工厂外面竖制的巨大的LED屏显示,公众可以通过手机了解到工厂生产的状况和污染物排放的情况。
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公众能够了解这个企业是否能够达标排放,能不能达标排放,以及出了问题如何向有关的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右边是一条环境宣传的廊道,也是一个很好的环境教育场所。左下方那张照片是垃圾焚烧厂的二楼天台,是一个喝咖啡、喝茶的地方。坐在这里你闻不到任何的垃圾陈腐的恶臭,因为这里使用了现代化的负压装置,让垃圾在焚烧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味道都不会排放到厂区的生产车间外。
除了现代化装置的正常运行,我们还了解到,当地的政府通过政策的创新为当地谋取经济福利,如果来自中泰街道以外城区的垃圾运来这里处理,要给当地提交一笔跨区的垃圾处理费,每吨75元钱。这样,中泰街道每年有大概几千万的收入可以用于修建道路,建设更好的医院、养老装置,以及各种各样的公共服务设施。
中泰街道第二批为民服务的实事工程。
这是我拍下来的中泰街道第二批为民服务的实事工程。公共建设需要资金,资金的来源从何而来?对于中泰街道来说,一个高标准绿色工厂的落地,为他们解决了长久的公共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
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离垃圾焚烧厂最近的是一所中学,这个中学由于生源太少早已关闭,学生们都集中到另外的地方去上学,校园也废弃了。但是我们发现有人利用学校旧址建设了一个非常有特色的酒店,叫布鲁克。
大家想一想,离垃圾焚烧厂只有400~500米的距离,如果对垃圾焚烧厂的排放没有信心的话,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地方建这么有特色的酒店呢?换句话说,正是因为投资者对于企业有信心,对于监管有信心,才在这里选择建立一个高标准的旅游服务设施。
在离垃圾焚烧厂400~500米的距离建的特色酒店。
Not in my backyard,用最通俗的中文来说,就是垃圾离我远远的。然而垃圾产生者又来自我们每一个人,包括在座的各位。
根据世界银行刚刚公布的报告,全世界现在有74~75亿人,2016年每个人平均产生0.74千克的垃圾,全世界每年产生垃圾近20亿吨。北京有2200万常住人口,由于生活水平在提高,我们的人均垃圾产生量已经超过了世界人均水平,大概0.83千克左右。
按照规律,随着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可能人均垃圾的产生量还会增多。每天现在大概有1.83万吨的垃圾产生,如果用荷载2.5吨的卡车把这些垃圾都装在车上的话,这些车排起来正好可以绕三环路一圈。
我们怎么解决这样的问题?
建设更多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其实垃圾焚烧发电厂确实高效、减量,而且资源再生。因为垃圾焚烧发电以后,它留下的垃圾与填埋相比大概减少了90%的体积,减少了80%的重量。
但是它很贵,会花很多钱。有没有更便利的条件,更可持续的方法?
首先要不产生垃圾。
比如我们今天活动所在的剧场,曾经是一个印刷厂,按照过去的逻辑,工厂怎么能用做剧场?所以要把它推倒,用更多的钢铁、水泥、玻璃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剧场。而且推倒一个旧建筑、建设一个新建筑会产生更多的GDP。然而这里没有,它只是把工厂内部做了改装和环境无害化的处理,做了适当的修饰,就具有了新的功能。
这样一种新的功能定位,是我们未来新的发展观的出发点。这样就不产生建筑垃圾,也不用去耗费更多的铁矿石,耗费更多的钢铁、玻璃、水泥和更多更多的电力。所以,不产生垃圾是解决垃圾问题的最佳的途径。
第二,产生的垃圾怎么办?要垃圾分类。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参加到垃圾分类的过程中。垃圾分类使资源能够更高效地利用。我们还提倡让一件物品有更长时间的使用寿命。比如中国人有句话经常挂在嘴边: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物品使用的长期化就是资源浪费的最小化。
我这里带了一个小小的布包,这个布包是我的百宝囊,每天伴随着我,里面有我的手机、车钥匙、U盘,还有很多重要的东西。这个包大概用了多久了?
23年,这个包是我从1995年开始用的。
贾峰老师用了23年的布包。
拿着这个包很安全,因为别人可能看不出一个布包能装什么东西,而且使用很方便。更重要的是,这一个包在过去二十三年的过程中代替了不知多少个一次性塑料制品。让一个物品的寿命不断地延伸是最大的环保。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里面确定了建设生态文明的三个优先原则,第一个原则就是节约为先。节约就是环保,节约就是少产生垃圾。
如果我们最终产生了垃圾怎么办?要通过无害化的处理,让垃圾不会给公众健康带来威胁,而且要减少垃圾在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从这个角度来说,未来面对垃圾带来的挑战,我们应该节约,以及不断地提高效率带来的减量化。而垃圾的焚烧是我们整个垃圾处理政策的一个补充。
解决“邻避”的困境,第一,我们需要“德先生”,也就是民主。既然公众对建设垃圾焚烧厂有这么多疑虑,那我们在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开放式地决策,邀请更多的人参与到决策过程中,让大家表达意见,完善我们的政策建议。
第二,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有科学的精神,需要“赛先生”。因为垃圾的处理和技术、工艺、科技,是有非常重要的联系。通过“赛先生”的参与,让我们可以理性地去处理未来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
第三,我们需要“劳先生”,也就是法治,我们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应该依法有序地表达。处理环境这样的公共问题,需要政府来主导,企业扮演主角,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一个人,我们都应该参与到这个过程中,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碧水护岸、鱼翔浅底,以及田园风光这样美丽的景色。而这些词汇描述的内容和小康社会是紧密地联系到一起的。
最后我感谢大家耐心听我和大家的分享,谢谢各位。
新华社1月6日报道,直接使用餐厨垃圾喂猪,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这是近日出台的《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划出的一条“红线”,该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湖北近日发布了上述管理办法,明确对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垃圾,要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集、专业运输、集中处置。
根据管理办法,在餐厨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将餐厨垃圾排入污水排水管道、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河道、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随意倾倒、抛撒餐厨垃圾;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其他食品;直接使用餐厨垃圾喂猪;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对上述行为的处罚规定。其中,直接使用餐厨垃圾喂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据悉,在湖北实行餐厨垃圾集中管理的行政区域,餐厨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活动都将适用这一管理办法。湖北将对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同时,餐厨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中发生的检查、处罚等信息,还将依据有关规定纳入信用管理。
记者 侯文坤
中国最大的垃圾填埋场快装满了
12月16日,北京朝阳区一小区内,住户将垃圾袋投放到路边的垃圾桶。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张玉佳/摄
填埋、焚烧都只是从末端解决垃圾问题。这个问题上的重要一环,作为垃圾的产生者——居民没有参与,只是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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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大的垃圾填埋场,西安灞桥江村沟垃圾填埋场要提前退休了——有人断定在2019年年底,也有人说会是2020年。唯一确定的是,这个设计运行时间为50年的家伙,只工作25年左右,就不堪重负了。
这座垃圾填埋场占地超过1000亩,差不多有100个足球场那么大。从任何意义上看,它都够大、够深。但设计者还是低估了垃圾不断增长的速度。
建成之初,它平均每天填埋垃圾约800吨,设计满负荷运行时,日填埋量是2500吨。25年间,西安市每日产生的垃圾量增加了15倍。2019年,西安日均产生垃圾达到1.3万吨,江村沟需要吞下其中1万吨左右。这里垃圾堆积最高处有近150米,是西安市地标建筑鼓楼的近5倍。
在它之前,已有多个城市的垃圾填埋场提前“退休”,如重庆长生桥垃圾填埋场、广州火烧岗垃圾填埋场、南京天井洼垃圾填埋场。
垃圾填埋场快装不下了,垃圾仍在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增加。人们不得不打起精神准备一场持久战——焚烧正在成为中国垃圾处理的主流方式,这也是发达国家的主流方式。但焚烧不是终点,人类必须寻找新的方式对付自己亲手制造的敌人。
最多再过四五年,垃圾填埋场将不堪重负,垃圾无处可填
从高空俯视,江村沟是白鹿原上的一道深沟,因距其不到500米的村落“江村”而得名。这个天然形成的沟远离都市,周边人口稀少,地质稳定且难遇山洪,上世纪90年代,被选为西安市垃圾填埋场。
填埋场1993年4月动工,1994年6月正式投入运行。它是国内垃圾日处理量最大、库容量最大的垃圾填埋场,也是西安市主城区唯一一座垃圾填埋场。自建成起,几乎承担了西安市全部的生活垃圾处理任务。
每天,西安市城六区及长安区产生的绝大多数垃圾,都要在全市100多个垃圾压缩站处理后被运至此处,倾倒,压实,每填埋6-9米,覆土,再继续倾倒。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多名负责垃圾清运的环卫工人了解到,夏天垃圾多时,一天有超过1600车次垃圾运往此处填埋。高峰时,垃圾场门口的垃圾车排队能有1公里。
为了处理14亿中国人每天产生的垃圾,这片土地上有超过2000座合法的垃圾填埋场,很多都像这里一样超负荷运转。
1987年启用的南京市天井洼垃圾填埋场已于2014年停止使用。设计使用25-30年的成都长安生活垃圾填埋场已经3次扩容,场地中央隆起一座“垃圾山”,填满时间比计划提前10年。都江堰垃圾填埋场已于2019年6月20日封场,城郊这条45米深的天然峡谷被填得满满当当。
2009年以前,北京超过90%的生活垃圾都通过填埋处理,每年仅填埋垃圾就要消耗500亩土地。时任北京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主任陈永曾表示,当时日产垃圾量为1.84万吨,而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仅为1.04万吨,“最多再过四五年,垃圾填埋场将不堪重负,垃圾无处可填”。
容量只是填埋场力不从心的因素之一。随着城市不断扩张,曾经选址偏远的填埋场变得离城市越来越近。即使是合法的垃圾填埋场,仍会对周边地区产生影响。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走访了西安江村沟垃圾填埋场附近的江村、肖高村,它们分别距离填埋场约500米和1公里。多名居民告诉记者,每到雨后和夏天的傍晚,整个村子都笼罩在垃圾的腐臭中。
一位老人称,垃圾场建好后,感觉家里的水都“变了味”,夏天“碗里苍蝇比米多”,“各个时段臭味不一样”。
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卫星图
村民曾多次向村委反映情况,但情况一直没有好转。记者实地探访发现,即使是温度接近0摄氏度的冬天,村子里仍然能闻到阵阵恶臭。
2016年,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发布《“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下简称《“十三五”规划》)。2016年至2020年,政府预计实施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项目845个,待修复的填埋场土地近7900公顷。
经过填埋处理的垃圾分解速度较慢。有人对某个垃圾填埋场进行挖掘取样,发现40年前的旧报纸上印刷的内容仍然清晰可辨。垃圾填埋场封场后,还需对该区域进行20-30年的监测和维护,对监管部门是不小的压力。此后,这片土地也无法再进行商业开发,只能建成生态公园或高尔夫球场。
2016年,人类1年产生的垃圾量是20.1亿吨,足可以填满130个西湖
从流行到“过时”,垃圾填埋场只在中国风光了30多年。在人类与垃圾漫长的拉锯战中,这并不算长。
中国最早的垃圾填埋处理标准制定于1988年,卫生填埋场的选址、建设、管理等方面有了标准。也是那以后,中国才有现代意义上的垃圾填埋场。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此前,国内处理垃圾的方式是民间自发集中或各地政府环卫部门集中后,选相对偏远的位置堆放或掩埋,带来了严重卫生问题,还会污染周边大气和地下水。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总工程师王维平曾在一次采访中回忆,“1983年的北京,沿着四环这一圈,50平方米以上的垃圾堆有4700个,还有很多小垃圾堆”。
如果没有垃圾填埋场,这将带来极大的困扰——今天,北京市每天产生2.6万吨生活垃圾,如果用载重2.5吨的卡车运输,首尾相连可以绕北京四环一周。
填埋场那时是人类对抗垃圾的有力武器。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99%,接近发达国家100%的水平。但世界银行的调查统计显示,在低收入国家,超过90%的垃圾未得到应有处理。
以印度为例,目前印度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是个位数。在首都新德里,不管是豪宅、大型商圈还是政府机构外,几乎随处可见堆积的垃圾。这里最高的一座垃圾山高达65米,法院不得不计划在垃圾上安装红色警示灯,以提醒过往的飞机。印度的母亲河恒河里飘满垃圾,下游的居民甚至表示,河里舀出的水可以直接当化肥施用。
但在不断增强的“敌人”面前,这个武器终于失效了。20世纪80年代,全国城市垃圾年产量约为1.15亿吨。到了2018年,这个数字达2.28亿吨,近几年,它还在以每年6%的速度增长。预测到2030年,中国城市垃圾年产总量将达到4.09亿吨。
2016年,全人类1年产生的垃圾量是20.1亿吨,足可以填满130个西湖,平铺开来可覆盖4.1万平方公里,约等于瑞士的国土面积。
中科院能源所特聘研究员沈剑山2010年指出,在主要依靠填埋处理垃圾的情况下,中国除县城之外的600多个城市中,有三分之二处于垃圾包围之中,四分之一的城市已经没有堆放垃圾的合适场所。截至当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累计堆存量已达70亿吨,累计侵占土地超过5亿平方米,每年的经济损失达300亿元。
《“十三五”规划》提出,中国计划将城市生活垃圾的焚化处理率提高到50%。
出于多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垃圾进行焚烧处理被视为比填埋处理更先进、对环境影响更小的手段。焚烧后,垃圾的体积一般可减少九成,重量减少八成,焚烧后再填埋,不仅能有效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还能控制垃圾填埋带来的二次污染。
中国第一座垃圾焚烧厂1988年在深圳建立,这种在过去发展缓慢的处理手段,近几年进入“快车道”。
根据环保公益组织芜湖生态中心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4月,全国已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428座,在建216座。2016年和2018年,全国在运行的垃圾焚烧厂数量为231座和359座。
为了处理西安市每天超过1万吨垃圾,当地于2019年11月启用了位于蓝田、高陵等地的垃圾焚烧站。预计到2020年底,西安市5个无害化处理项目将全部投入运营,每天总处理能力达12750吨,可满足当前垃圾处理的需求。
目前中国人均每天产生垃圾1千克,而处理1千克垃圾的成本是1元
焚烧厂的建立和推广,并不意味着人类在这场拉锯战中就一劳永逸地占据了领先地位。
由于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垃圾中会混有大量厨余垃圾和塑料。这一方面对于可循环利用的含碳有机物是一种浪费,另一方面容易造成燃烧不充分,产生二噁英等有毒有害气体,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难以控制在排放标准之内。
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实拍
近年来,全国多地都曾有市民反对垃圾焚烧项目的抗议活动。垃圾焚烧项目“环评”需要取得公众同意,但周边居民的强烈反对,让环评几乎无法通过。此前,南京天井洼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遭强烈反对后,时任南京市市容管理局局长张东毛表示,现在的处境是垃圾焚烧推不动,更糟糕的是,“我们实在拖不起,拖的结果只能是全市人民的生活环境都受到影响。”
而在刘建国看来,垃圾焚烧、垃圾分类都必不可少,但都不是终点,最重要的还是控制垃圾产生的速度。否则,我们将不得不建设越来越多的垃圾处理设施,投入越来越多经济成本。
据估算,目前中国人均每天产生垃圾1千克,处理1千克垃圾的成本是1元,而绝大多数居民都没有为自己产生的垃圾的处理付费。
“在过去几十年里,政府大包大揽的发展模式确实解决了问题,但这条发展路径的潜力已经快挖掘完了,必须走向‘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发展道路。”刘建国说。“填埋、焚烧都只是从末端解决垃圾问题。这个问题上的重要一环,作为垃圾的产生者——居民没有参与,只是旁观。”
“目前扔垃圾太容易了,随时、随处都可以扔,也没有成本,可以讲是既不负责,也不付费,因此公民普遍对垃圾‘无感’。”
在他看来,不管是收费还是推行垃圾分类,意义都是更好地促进公众参与,不仅仅是为了方便后续处理。
“比方说,人们发现垃圾分类‘不容易’,甚至要收钱,很可能就会减少垃圾的产生;人们费力进行了分类,还交了钱,自然有动力和兴趣去关心后续的处理是不是‘配得上’自己的付出,监督垃圾车有没有分类运输,焚烧厂有没有按标准处理。”
上世纪80年代,台北也曾面临垃圾围城的挑战。罗大佑在《超级市民》唱道,“那年我们坐在淡水河边,看着台北市的垃圾漂过眼前。远处吹来一阵浓浓的烟,垃圾山正开着一个焰火庆典……”为了解决垃圾问题,台北市政府推行政策,街头没有垃圾桶,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才有垃圾车收垃圾。
为了让民众学习和接受垃圾分类,当时全台北7万多名公务员轮流上门督导社区和市民进行垃圾分类。再后来,居民按时排队倒垃圾成为街头一“景”,台北市垃圾掩埋总量从每日2500吨锐减至每日50吨,并于2010年做到生活垃圾不进填埋场。
在垃圾分类处理做得较好的芬兰、瑞士等国家,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超过60%。但全人类产生的垃圾中,只有约16%的垃圾得到回收处理,有近一半被废弃,无法再生利用。
在中国大陆,回收的垃圾的比例仍是一个谜。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本应是生活垃圾中最多的两个种类,但后者没有被纳入官方统计。因为时至今日,它仍以一种相对原始的方式被分拣和处理:居民或收废品者将可回收垃圾手工分拣出,经废品回收站集中,成为一些行业的原材料。
管理尚不严格时,几乎所有的垃圾填埋场都养活了一批拾荒者。记者在江村找到了多名曾在江村沟垃圾填埋场拾荒为生的老人,他们表示,最多时,垃圾场里同时生活着数百名拾荒者。很多人就住在垃圾场内自己搭的简易“帐篷”里,讲究一些的会睡在村里,大家“靠着垃圾场,赚着垃圾钱”。
刘建国告诉记者,如果将环境成本、从业人员健康成本、再生产品的社会综合成本等考虑在内,“以量取胜”“量大质次”的垃圾回收再生实际上是不经济的,不应过分宣扬“垃圾是错放的资源”这样的理念。
2019年7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在试点8年后,上海成为全国首个实行垃圾分类的城市。到2020年底,包括北京、广州、杭州在内的全国45座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如果垃圾分类在过去仅仅代表较高的文明程度和较强的公共管理能力,在垃圾泛滥成灾的今天,垃圾分类的效果对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都同时产生直接的影响,从而成为国家或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决定性因素。”新加坡亚太水规划协会孟羽博士说。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嘉兴
2018-09-07
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我国每年产生大量建筑垃圾,湖北、江苏等地在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方面做出了探索。不过不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还面临着原料“吃不饱”、产品标准欠缺、销售难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更多实实在在的举措。
江苏南通海安市城管局的张华宇是个“老环卫”,过去多年为渣土车偷倒建筑垃圾的事烦透了心。这两年,老张终于不为这事儿操心了:“建筑垃圾都成卖钱的宝贝了,哪还有人傻到去把它偷偷倒掉!”
建筑垃圾变成行道砖,又省土地又省钱
实心、空心墙体砖、行道砖、绿化砖、护坡砖……偌大的厂区里,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砖。这是海安市一家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生产各种建筑产品的企业。
该公司把从道路、拆迁工地运来的巨大混凝土块破碎、分筛,制成粗、中、细不同类型的骨料。粗骨料中,鹅卵石大小的石子,一经制成就被建筑企业的重型货车拉到工地再次作为混凝土原料。还有一些粗、中型骨料,在这里被加入一定量的水泥,形成商混原料,制成建筑用混凝土。而那些被粉碎的细骨料,则被制成行道砖、透水砖、护坡砖等各种砼制品。
武汉也有这样的企业。9月6日,在武汉一家环保科技公司的作业场,机器轰鸣中,大块的混凝土废料经过破碎生产线,变成粉末、石子、石屑,添加水泥等原料后,变成行道砖、护坡砖等产品。据介绍,正在被处理的是汉阳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中产生的约2.6万吨建筑垃圾,这些垃圾若是填埋将占用30亩土地,而资源化处理制作成地砖等产品后,不仅节省土地,还可节省100多万元原料采购款。
这个作业场,是武汉开始试运行的6处建筑弃料处置点之一,采取就地、就近处置的方式,将建筑弃料破碎、分选,再深加工成透水砖、路沿石、水稳拌和料以及再生碎石骨料,重新使用或直接回填到工程建设中,变废为宝。目前,该公司已在武汉建成三座建筑垃圾循环处理厂,年处理能力达到100万吨。
需开拓原料来源,完善产品标准
建筑垃圾要实现资源化利用并不容易。
海安一家再生资源公司负责人介绍说,该公司设计生产能力是年处理24万吨建筑垃圾,2017年正式投产,年实际处理量是13万吨。产量上不去不是因为销路不畅,而是因为“吃不饱”,“产品一出厂就被客户拉走了,关键是原料跟不上”。
海安市城管局负责人介绍,海安城区平均每天产生大约1000吨建筑垃圾,一年下来有30多万吨。那么,其余的20多万吨建筑垃圾都去哪里了?该负责人介绍,大部分像砖石碎料这样的建筑垃圾,直接被建筑工地拉去作为地基材料了。
据介绍,在海安,再生资源公司的建筑垃圾收购价是每吨25元,被建筑工地拉走的砖石碎料,出价则更高。
在湖北,这类企业也存在“吃不饱”问题。襄阳市一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企业,年处理能力为100万吨,因为原料供应断断续续,今年上半年只处理了6万多吨建筑垃圾。
记者在湖北调查发现,不少建筑工地施工方习惯于直接付钱给运输单位,由其代为寻找消纳场处理。由于建筑垃圾体积大、转运成本高,运输单位往往不会专门去寻找资源化利用企业出售垃圾,而是直接运至消纳场。
湖北省城管局城市管理处处长侯继光介绍说,目前湖北成规模、标准化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很少,大部分企业规模小,垃圾处理成本高,且产品无标准,难上市,很难盈利。
据介绍,在武汉,一车建筑垃圾运送20公里就要600元运费,而生产出的地砖,每平方米售价只有30元,必须要靠量盈利。一旦生产不能持续,或者产品卖不出去,就要亏损。有的环保公司因为承接了武汉旧城改造、道路改造等项目,产品有用武之地,才能基本实现产销平衡。
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总队副总队长王敬介绍,武汉每年产生约2000万吨建筑弃料,其中用于基坑回填和场地平整约占60%,山体修复、堆山造景等约占30%,资源化再利用的只有10%。
王敬说,目前武汉大大小小的建筑弃料资源化利用企业有30家左右。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建筑弃料获得难、产品标准欠缺、上市难等问题,武汉市正在紧急破题,争取今年底初步做到“建筑弃料不出区”,到2020年底,建筑弃土和建筑弃料综合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
海安市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表示,只要不作为垃圾被弃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形式可以是多样化的。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府起到了关键作用
解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过程中面临的难题,政府起到了关键作用。
比如,《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制定了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扶持条款。
建筑垃圾中的装潢垃圾成分复杂,分拣麻烦,利用率不高。“我们正在利用原有的2个建筑垃圾堆场,把它转型为装潢垃圾分拣中心。”海安市城管局副局长钱晓兵介绍。
去年4月,武汉曾在中央环保督察中被点名批评:“建筑垃圾违规堆填于鱼塘、蓄洪垸、农田等低洼之地,导致城市防洪防涝能力下降”。随后,武汉启动整改,将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提上日程,提出“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安全处置”和“建筑弃料不出区”原则,积极探索环保的弃料处置方式。
“湖北在建筑弃料资源化利用方面确实存在短板,大部分建筑垃圾都是简单填埋处理,甚至存在违规堆填现象。”侯继光坦言。湖北省住建厅初步统计,湖北年产各类建筑垃圾8283.3万吨,截至去年底,全省已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40座,实际年处理量仅1600多万吨,其中得到资源化利用的更是少之又少。
“早在5年前,我们就曾对全省的建筑弃料处理情况做过详细调研,建议各地市建立资源化处置点,但收效甚微。”侯继光称,各地在报告建筑垃圾处理情况时,总是称做到了“供需平衡”,根本没有动力和压力上马资源化利用设施。但在他看来,这种平衡只不过是“花钱填埋堆放”,没有违规处理而已。
“我们正在探索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纳入特许经营管理,制订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标准,鼓励优先使用再生产品。”侯继光认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关键在于政府主导。
国外发达国家再生骨料应用对我国的启示
孙继成 杨莉 宁夏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北京 100024
[摘要]本文综合分析对比了国内外再生骨料生产工艺,并对国外再生骨料应用现状进行了介绍,最后对我国再生骨料应用的困境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我国扩大对再生骨料应用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再生骨料;生产工艺;困境;政策
0、前言
再生骨料是指将建(构)筑物拆除、路面翻修、混凝土生产、工程施工或其他状况下产生的废混凝土块,经过破碎、清洗和分级等一系列加工后,按一定的比例相互配合,所得到的粒径在 40mm 以下的骨料。其中粒径在 5~40mm 范围内的为再生粗骨料,粒径 0.5~5mm 范围内的为再生细骨料。
再生骨料可以作为再生混凝土、再生路基稳定材料原料使用。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建筑垃圾排放量逐年增长。根据相关报导,我国建筑垃圾用于再生骨料利用率不到5%,而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均在50%以上,有些甚至80-90%。建筑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再生骨料产业健康发展,关系到我国绿色建筑发展。
本文从国外发达国家对再生骨料应用进行分析,对我国再生骨料应用的实际情况给出相关建议。
1.再生骨料的生产工艺
再生骨料的生产工艺大都是将切割破碎设备、传送机械、筛分设备、除杂设备、吸尘设备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完成破碎、除杂、分级和筛分等工序。
1.1 国外再生骨料生产工艺
俄罗斯、德国、日本等国家已有较成熟的再生骨料生产工艺与装置。资料显示,国外采用的破碎工艺基本上是将废弃混凝土首先去除金属、玻璃及木材等杂质,然后进行两次破碎和筛分,在筛分过程中进一步去除杂质,最终获得各种粒径的再生骨料。
国外再生骨料生产工艺自动化程度高,分离木料、塑料等杂质均可实现自动化;设有磁铁分离装置以去除铁质成分;日本的生产工艺还添加了直充型加热装置,用于骨料生产时的升温、二次破碎加工,该工艺中设置的二级筛分破碎可以提高剩余粗骨料的强度。
国外再生骨料生产工艺的缺点是加工设备繁多,工艺整个处理流程投资费用巨大且工程占地面积大,导致初期的投资规模较大,不利于在短期内推广应用。
1.2、国内再生骨料生产工艺
国内再生骨料的生产基本仍采用天然骨料的生产设备,如腭式破碎机、碾磨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等。
国内再生骨料生产多是利用房屋、道路、桥梁等混凝土建(构)筑物的拆除以及混凝土生产、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砖瓦等建筑垃圾,经过破碎、清洗、分级等一系列加工后,按比例配合,得到粒径在
40mm以下的骨料。生产再生骨料对所需生产设备要求不高,基本可沿用天然骨料的生产设备,如碾磨破碎机、腭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等。
而对于试验研究用再生骨料, 通常原生混凝土质量较好且来源稳定,杂质含量很小,因此无需除杂,采用最简单的单次破碎制备即可。
1.3、国内外再生骨料生产工艺对比
目前国内外用废弃混凝土制造再生骨料过程和天然碎石骨料的制造过程相似,仅仅把不同的破碎天然石料的破碎、筛分、输送等设备尽可能合理地组合在一起,以及在适当环节上设置人工或机械设备去除杂质。
如此处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1)处理对象的变化导致对设备技术要求不同,而现有工艺未充分考虑;(2)再生混凝土能否大量生产、广泛运用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再生骨料的质量,即与天然骨料特性上的差异,如何通过工艺手段尽可能减小这些差异,国内研究尚未作深入讨论;(3)现有工艺未对破碎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采用专用破碎设备来提高再生骨料质量和回收利用率,经济性不好。
总的来说, 国内再生骨料生产工艺上未能很好地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1)再生骨料品质低(骨料表面附着大量的水泥砂浆、杂质较多);(2)回收利用率小、经济性差。
2.国外再生骨料研究进展及现状
关于废弃混凝土的合理有效利用国外其他国家研究远早于我国,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前苏联
、欧洲国家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美国、澳大利亚和由于资源匮乏重视资源有效利用的日本都陆续开展了相关研究,废弃混凝土资源化成为各个国家重要课题之一,并在研究基础上不同程度投入实践应用。对再生骨料混凝土的研究主要是基于对再生混凝土骨料的研究。到目前为止,国际材料与结构研究试验联合会(
RILEM)已在不同国家 5 次召开过关于废弃混凝土再利用的国际专题会议,会议主旨就在“混凝土必须绿色化”。1976 年
RILEM 设立了“混凝土的拆除与再利用技术委员会 ”着手研究废弃混凝土的合理处理与再生利用技术。1988 年 11 月由日本建设省建筑研究所主办,在东京召开了“混凝土的拆除与再利用第二届
RILEM 国际会议 ”会上发表混凝土再生利用论文 29 篇。1998年在英国召开“可持续建筑
—再生混凝土集料的应用 ”。2004
年在西班牙召开“再生集料在建筑和结构中的应用 ”会议。前苏联学者
Gluzhge 早在1946 年就开始研究将废弃混凝土制作集料的可能性。在20世纪 70 年代末已经利用废弃混凝土 4000万t。其实,许多发达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对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的研究,他们把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作为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
2.1、美国
在北美,在再生混凝土骨料(RCA)最初用于非结构性部位,如回填材料、排水系统的基层和填充、道路基层和垫层、贫混凝土基层、混凝土砖、公路声音屏障墙、隔离墙和筑堤等。混凝土行业感到将再生骨料用在结构混凝土中有很多阻碍,包括缺少技术数据,RCA和含有RCA混凝土制品的生产过程品控制方法不足,以及利用RCA生产混凝土的经济效益并不优于普通混凝土。但从监管和标准的角度看,将再生混凝土骨料应用于结构混凝土没有障碍。
美国在建筑垃圾的管理上,一直严格地依据法规和条例来管理。地方政府在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中充当了重要角色,政府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推广教育方案及指导手册,并举办研讨会。政府还通过让企业交纳押金的方式,保障建筑垃圾的回收。设立专款用于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研究,为企业提供了经济支持。美国政府制定的《超级基金法》给再生骨料产品——再生混凝土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其中规定:“任何生产有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必须自行处理,不得擅自倾卸。”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的一份报告,2000 年,美国生产约 1 亿吨再生混凝土骨料,有68%用于路基材料,14% 用于快速补修材料,9% 作为沥青混凝土的骨料,6%用于硅酸盐水泥混凝土,7% 作其它用途。
2.2、德国
德国对再生骨料的研究始于二次世界大战后。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的多数建筑物毁于战争当中,需要拆除重建。大规模的建设对原材料需求量很大,同时,很多建筑垃圾要从被战争摧毁的城市中运走。
一边急需原材料,一边是大量建筑垃圾需清理,建筑垃圾资源化被提上议程。1987年,德国将柏林市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用到了高速公路的填方及道路路基的使用上。欧洲自1996年起执行的《高品质水泥及混凝土块的建造回收技术》,其跨国团队成员就包含了德国。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成为了一些欧洲国际的主要砂石来源。也因此,德国的建筑垃圾再利用居于欧洲领先地位。据欧盟统计1955 年至今,德国处理建筑垃圾的工厂仅柏林就有 20 多个,已加工了约1150 万m3 再生骨料,这些再生骨料用来建造了约
17.5 万套住房。与此同时,德国通过征收建筑垃圾处理费来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对未处理的建筑废弃物按 500 欧元/t 的标准征收处理费。目前,世界上生产规模最大的建筑垃圾处理厂就在德国,每小时可生产
1200 t 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德国约有200 家建筑垃圾消纳企业,年营业额达
20 亿欧元。
2.3、日本
日本,十分重视建筑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在日本立法中资源再利用企业、 政府都将建筑废弃物视为“建筑副产品”,各方责任明确,以“谁生产,谁负责”为原则实现
97% 以上的高效利用。1977 年日本政府最早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并先后在各个地区建立了处理废弃混凝土为主的再生混凝土加工厂,同时制定了《推进建筑副产物正确处理纲要》、《建筑废弃物对策行动计划》、《建设再循环指导方针》、《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废弃物处理指定设施配备的有关法律》、《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再循环法》、《废弃物处理法》、《绿色采购法》等多项法律法规来推进建筑废弃物的处理。1988 年,东京的建筑垃圾再利用率就达到了 56%。1990 年,日本实施了《建设循环再生法》,主要目的是控制建筑废弃物的产生,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产生数量。 1991 年,又颁布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明确要求建筑垃圾必须经过“再资源化设施”处理。在这些法令规定之下,日本建设省于1992年开始以《建设副产物之减量、再生利用技术的开发》为主题,着手进行研究开发以及相关规范的基准。 1995 年,日本建筑固体废弃物的再生利用率达到 65%,2000 年,这一指标上升到 81%,2007
年的调查显示,日本建筑工地产生的废弃物总量有 6380 万t,其中最终作为垃圾处理的仅有
402 万t,再资源化的比例达 92.2%。日本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处理废混凝土为主的再生加工厂。日本的再生骨料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H级、M级、L级),H级的为加热碾磨法制成,完全去除老砂浆,所以该再生骨料可以和天然骨料同时使用,不受任何限制;M级多为破碎方法制成,含有老砂浆,允许在基础垫层、施工道路等次要位置使用;L级杂质含量更多,允许在回填标高等位置使用。日本的垃圾分类要求十分严格,所以日本设计出产的建筑垃圾分拣机械效率很高,破碎、分离、筛选,甚至辐射监测都可一条龙完成,对于混凝土之类的建筑垃圾,或分离为骨料重新利用,或破碎后用于道路工程、回填土和碎石料等铺设。对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吸水性、配合比、耐冻性等也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
2.4、英国
英国的建筑工程多半为修建工程,拆除的建筑垃圾并不多,加上英国地广人稀,有充分的土地放置垃圾,所以,建筑垃圾问题还尚未浮现。然而,英国政府仍在1995年颁布了《废弃物回收利用白皮书》(Making Waste Work),废弃物策略已经成为英国对持续发展的一项承诺,并承诺
2005 年废弃物回收率要达到60%。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英国于1996年10月1日开始征收掩埋税,废弃物制造者将垃圾送往回收站时需缴纳掩埋税,而税款中相当一部分是用于废弃物管理及环境改善方面的研究与教育。英国政府也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探索减少建筑垃圾及回收再利用的方法。
2.5、奥地利、法国等国
奥地利最大的特点是对建筑垃圾收取高额的处理费,提高资源消耗成本。另外,所有生成建筑垃圾的企业要求购置建筑垃圾移动处理设备,全国有
130 套左右。
法国则利用通过分离建筑固体废弃物中的碎混凝土和碎砖石块生产符合标准的砖石混凝土砌块。
比利时和荷兰,利用建筑垃圾中废弃的混凝土做骨料原材料来生产再生混凝土,同时对再生骨料混凝土抗压抗拉强度、吸水率、收缩耐久性等指标进行了系统研究。
北欧丹麦、芬兰、冰岛、挪威、瑞典等国家则通过统一的北欧环境标准来控制建筑垃圾产生量。
荷兰的代夫特理工大学则通过研究无结合料基层中掺加再生骨料混凝土
A 来观测其物化性能、颗粒级配、混合料组成几个因素间关系。
意大利的 Vcorinaldesi 和 GMoficoni 两位学者则研究再生混凝土与钢筋间的黏结,以及利用再生混凝土做结构的梁柱节点如何在反复荷载作用下进行抗震试验研究,同时将再生混凝土与天然骨料混凝土进行分析比较。
澳大利亚的格里菲思大学的研究结果则表明,只要生产出的再生骨料性能上完全满足使用质量标准,则作为一种基层或底基层材料再生骨料完全有可能取代原有天然骨料,这一点来说再生骨料从性能上来说完全可以取代天然骨料。
总的来说,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日本、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再生混凝土开发应用方面的发展速度很快,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并积极将其推广应用于实际工程中。
3、我国再生骨料发展的困境分析及建议
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筑垃圾利用率较高,与通常“资源化率不足5%”的说法不同,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材实验室主任陈家珑教授给出的数据是,我国实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足1%,且目前主要的处置方式是填埋与堆放。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国外经济发达国家都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再利用进行了立法,有了一套完整全面的措施、政策和法律,使建筑垃圾再利用有了法律保障和支持,并且享受国家政策上的优惠,这就客观上起到了积极倡导的作用。另外,上述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筑垃圾中废旧混凝土较多,甚至全是混凝土,如澳大利亚等国,房屋为木结构和混凝土结构,没有砖混结构,所以不产生废旧黏土砖建筑垃圾。废旧黏土砖建筑垃圾的问题是中国特色的,我国不少专家学者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研究,研究证明,用废旧黏土砖再生骨料配制的混凝土,其强度较用废旧混凝土再生骨料配制的低,且由于黏土砖骨料吸水率高,造成配制的混凝土工作性能降低。
所以,我国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迫在眉睫,各相关部门需通力合作,尽快制定统一规范的法律法规,出台系列的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扶持政策,加大教育及宣传力度,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进程。
3.1困境分析
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加大,大量旧建筑物被拆毁,或由于地震破坏产生的城市建筑垃圾量越来越大,对建筑垃圾进行再生利用已成为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课题。然而,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在我国还处在起步阶段,存在一定的问题,简单总结有以下几点:
(1)标准体系和法律法规不完善
经过十年左右的研究和示范性应用,以及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我国已经颁布实施GB/T
25177-2010 《混凝土用再生骨料》和GB/T 25176-2010《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但是相关应用规范、施工规范和检测规范等仍不健全,沿用普通混凝土规范又不乏偏差和受限制之处。另外,由于国家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各地方政府对建筑垃圾的管理未能统一,而且有时候各部门间责权不够明确,一些已有的政策并不能很好地落实。因此,国家必须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措施,以保证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2)政府扶持力度不明显
鉴于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经济效益不突出,政府已经给出了税收优惠政策。由于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价格和性能的劣势,工程建设方并不乐于选择再生建材,则政府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也难以发挥作用。垃圾的搜集、运输、堆存、分拣、破碎、筛分等都需要投入资金,除金属、木制品、拆除后经过清理的砖通过废品回收利用取得一些回报以外,对于用废砖、废混凝土加工的骨料及配制的低标准混凝土及其空心砌块、混凝土空心隔墙板等其附加值都很低
,而制造成本一般要高于用新的天然原料制造的产品,加工制造者获利很少,所以对建筑垃圾的利用很难持续发展。政府在政策层面上如何支持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工作,制订什么样的政策支持促进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由哪些部门组织协调,如何将扶持落实到位,政策法规上如何引导等一系列问题,都关系到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前景。
(3)价格优势不突出
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价格优势不明显,甚至在某些中小型城市,再生建材的价格高于普通建材。目前大型城市土地成本又太高,如果计入土地成本,则再生建材的价格也将高于普通建材。如果仅靠市场手段,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甚至连土地都拿不到。
(4)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技术水平低,产品的附加值太低
现在除了对废弃旧钢材回炉利用的附加值比较高外,其他几种利用方法所得产品的附加值都很低,不利于建筑垃圾的长期利用。因此非常有必要加大建筑垃圾再利用的研究,研发一些先进的利用技术开发一些高附加的产品,在解决建筑垃圾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的同时也能创造社会和经济效益。
3.2建议
(1)推动建筑垃圾处置的国家相关大政策和细则迟迟没有出台,各地方对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管理不一,市场缺乏统一的标准。国家制定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2)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多部门的参与与支持。建筑垃圾清运的规范化管理,需要政府多个部门协调管理;将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为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企业提供融资渠道;政府应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明令各工程项目使用一定比率的再生资源,鼓励建立市场机制。
(3)提升大众对再生材料的认知观念,鼓励研发再生建材新技术,扩大下游产品类型,使企业利润最大化。
(4)培训专业技术型人才,指导、监督、管理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流程中各环节的工作。
(5)制定“建筑垃圾源头削减策略”,即在建筑垃圾形成之前,就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的控制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建筑垃圾数量。
4.结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自然资源日趋枯竭成为了全球面临的重大问题,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环境污染是人类亟待解决的课题。建筑业的迅猛发展,为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的应用能减少天然矿石资源的开采, 在保护环境的同时又节约了原材料成本,且能有效解决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问题,是有利的一面;不利之处在于再生骨料的生产能耗不比天然骨料低,且厂房机械设备配置成本较高,如果把分散的建筑垃圾集中起来再进行回收处理,
将进一步增加运输费用。权衡二者,还需根据当地矿石资源、运输费用、建筑垃圾数量等具体情况以及政府相关政策而定。但可以肯定的是, 随着再生骨料加工工艺的进一步成熟以及矿物掺和料和化学外加剂在混凝土中的更广泛应用,再生混凝土的性能缺陷将逐步得到弥补。美国、日本和欧洲发达国家对废混凝土的再生利用率能达到
90% 以上,而我国目前这一指标只有 5%。在发达国家环保类项目再生骨料产业的发展具有绿色增长、低碳经济等优势,早已属于支柱型产业,而我国的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尚处起步阶段,这不仅需要政策法规的规范,还需要政府优惠政,实现我国再生骨料事业的长久发展和造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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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孙继成,男,1976.9-,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混凝土技术发展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中国砂石协会再生骨料分会秘书长。
2018-07-30
《海口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印发,明确要求对建筑垃圾处置实行特许经营管理,企业或个人如果违规处置将受处罚。《办法》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办法》明确,海口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公平竞争方式确定建筑垃圾处置单位,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个人和未经核准的单位,不得从事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办法》要求,在建筑垃圾的排放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的,应当征得海口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装修或者维修房屋排放建筑垃圾的,应当实行袋装化收集;无主建筑垃圾,由垃圾所在区域的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社区居委会上报各区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海口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垃圾处置单位统一收集、运输和资源化处置。
在建筑垃圾的运输上,《办法》指出,建筑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与建筑垃圾处置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卫星定位监控设备、行车记录仪、视频监控系统等电子装置,纳入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平台,并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全密闭覆盖设施。禁止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地,河流、湖泊、水库、渠道、港湾、入海口等保护范围,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泄洪道及其周边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消纳建筑垃圾。消纳场达到原设计容量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消纳建筑垃圾的,应当提前告知,不得擅自关闭或者拒绝消纳建筑垃圾。
此外,《办法》要求,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列入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并在产业、财政、金融等方面给予扶持。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等项目应当优先使用经检测合格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在监管方面,《办法》指出,海口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公安、交通、环保、工商等有关部门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联合执法。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的,将被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办法》其他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行业工标《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34-2009)
国家产标《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2010)
国家产标《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2010)
行业工标《混凝土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 240-2011)
行业产标《再生骨料地面砖、透水砖》(CJ/T 400-2012)
国家工标《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 50473-2012)
行业产标《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JC/T 2281-2014)
协会标准《再生骨料混凝土耐久性控制技术规程》(CECS 385:2014)
协会标准《水泥基再生材料的环境安全性检测标准》(CECS 397:2015)
【编译/观察者网 齐倩】
最近一段时间,世界各国年轻人在“环保小公主”、瑞典女孩桑伯格的带领下,掀起“全球气候罢工”浪潮。桑伯格在上个月的联合国气候大会中更是对各国领导人发起挑战,指责他们在环保议题上不作为,“偷走了我的梦想和童年”。
然而与此同时,继“绿色长城”工程外,中国又一项“不为人知”的努力取得了巨大成效。
10月7日,来自中、英两国的研究团队在英国《自然·能源》(Nature Energy)杂志上发表名为《超低排放标准出台后,中国发电厂实现大幅减排》的学术论文,对中国2014年9月至2017年底的空气数据进行案例分析后,得出结论:自2014年以来,中国针对燃煤火电机组采取的超低排放(Ultra-Low Emissions ,简称ULE)改造措施已取得显著成效。
研究结果表明:2017年所有类型火电机组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其他颗粒物排放量较2014年均大幅下降,降幅分别为65%、60%和72%,领先世界,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意味着超低排放改造目标已超额完成,中国火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量整体下降超60%。
《自然·能源》截图
这一研究团队近年来对煤炭、石油、天然气和生物质发电厂的废弃气体排放进行监测分析,推断出燃煤发电厂是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这意味着如何实现控制燃煤发电厂的废气排放,对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空气质量改善意义重大。
自2014年9月以来,中国针对主要污染排放源——火电燃煤机组,制定了“超低排放改造”政策,计划于2020年前完成改造5.8亿千瓦煤电机组,占2014年总装机容量的71%。
中国发电能源分布,及2014-2017年平均排放与ULE标准的对比(论文图表,下同)
中国正在稳步实现2020年减排目标
美国学术媒体《科学日报》(Science Daily)当天发表《中国正在稳步实现2020年的排放目标》一文,对这篇发表在《自然·能源》杂志中的学术论文进行报道。
《科学日报》援引论文内容称,2014年,中国正式出台了超低排放(ULE)标准政策,旨在对燃煤发电机组进行改造,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其他颗粒物的排放分别限制在35、50和10 mg/每立方米;这一目标领先世界,远低各国现行标准,近乎燃气轮机组标准。论文对中国这一政策形容为“雄心勃勃”。
结果显示,尽管中国发电量持续增长,但2017年所有类型火电机组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其他颗粒物排放量较2014年均大幅下降,降幅分别为65%、60%和72%,即从221万吨、311万吨和52万吨分别下降到77万吨、126万吨和14万吨。这表明:2017年,超低排放改造目标已超额完成,中国火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量下降超60%。
研究发现,受益于执行严格的排放监控体系和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实施核心超低排放技术的推广与升级,截至2017年底,中国已成功对5.9亿千瓦现有煤电机组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提前超额完成政策目标。
其中,东部地区与大型机组的政策针对性最强、装机占比最大,减排效率最为显著;西部地区与小型机组的政策针对性较为宽泛、技术改进空间较大,仍具有巨大减排潜能。
该研究团队表示,超低排放改造在火电行业成功实施意义重大,其减排成效将有效鼓舞治霾士气,成功经验将直接推动治霾目标的实现。
《科学日报》称,(研究结果)意味着,如果到2020年,中国所有火电厂都能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那么中国有望实现进一步减排。
2014-2017各污染气体排放逐年降低,2014年12月中国采用ULE标准
持续排放监测系统网络(CEMS)的构建
这一中英联合研究团队在2014至2017年间,首次构建起一个覆盖中国96至98%火电容量的持续排放监测系统网络(China’s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s network,简称CEMS),在全国范围内铺设起建立了中国电厂时(每小时)-空(排放源)高分辩率排放数据库(the China Emissions Accounts for Power Plants,简称CEAP),与超低排放政策相结合估算电力部门的减排实施情况,有效规避了传统方法中参数假设较多、不确定性较高等问题。
另外,根据最新建立的持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得出的数据,以前估算中国电力排放的方法至少高估了18%,在某些情况下高估了92%。论文对这一误差专门做了解释:以往研究的数据来源出自于CEMS监测系统使用之前,即基于事前研究原则对超低排放标准引进前的数据进行假设预估;而本次研究采用的是事后研究原则,使用的皆为实时数据。
研究团队在文中强调了事后评估的重要性和准确性,同时表示CEAP系统目前是向公众公开的,并将继续呈现、组织和分析来自中国燃煤火电机组的减排数据,并希望以此为其他国家减排提供技术和经验支持。
中国火电厂主要超低排放技术与在线排放监控系统,图自北航官网
联合作者之一、来自伦敦大学学院巴特利特建设和项目管理学院的米志付博士(Dr. Zhifu Mi)在论文结语中说道:“这对中国以及其他希望减少电力排放污染的国家来说,都是令人鼓舞的消息。煤炭是中国使用最广泛的燃料,在短时间内削减火电厂数量十分具有挑战性。但这些显著的减排结果表明,控制发电厂排放维持超低标准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可行的,这是减少空气污染的重要一步。”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不久前表示,“火电超低排放改造比例已经达到80%以上”、“煤炭所占的比重过去一直很高,2011年、2012年是70%左右,去年降到59%,这是很不容易的”。李干杰同时表示,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依然严峻,仍然还处在一个“靠天吃饭”的阶段。要有打持久战的耐心和恒心,包括有时候看待问题要客观,要有平常心。
本次研究是由北京化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环境保护部、河北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剑桥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合作进行。该项目由中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顶尖青年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和国家空气污染控制关键问题研究计划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