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腐垃圾的分选难点是什么?

陈腐垃圾的分选难点是什么?

陈腐垃圾的主要成分可能是混合生活垃圾,包含了以前没有进行垃圾分类前的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 也可能是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业固废,也可能包含大件垃圾,可以说,是所有可能的垃圾,经过填埋发酵后(也许并未完成发酵)的综合产物,其特点是保罗万象。

处理难点一是其包罗万象,各种垃圾都要考虑;

处理难点二是各种可能的垃圾再经过发酵之后的综合,产生的一个独立的特点,有机质包裹,可能含水率高,有恶臭;

在考虑上述两个难点的情况下,从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如何选择合理的工艺:

资源化:可燃物,建筑骨料
减量化:选出上述资源化产品就达到了减量化
无害化:剩余的没有办法资源化的物质为恶臭的泥砂(有机质渣土 含杂量尽量少)怎么处理?

固废处理行业政策分析

来源:中国报告大厅 2019/12/24

北极星固废网讯:根据固废的产生源和对环境的危害程度可以将其分为三类:工业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农业废物。目前我国固废主要来源来自与工业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下面进行固废处理行业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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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行业分析表示,随着国家对环保产业的高度重视,民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加之固废每年巨大的产量、处理设施能力严重不足的现实情况,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大了对固体废物治理行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了行业的发展。

目前固体废物的处理方法有许多种,其中最常见的有三种,分别是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卫生填埋的应用最广,所占收运量的比例也最高,可达60.32%。焚烧则通常限定在沿海地区,占收运量比例的37.5%。堆肥的效果很好,但只有个别地区选择性地使用,局限性较大,在收运量的比例中也只占2.18%。

2018年是多变的一年,《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环保税法、“土十条”、危废指南等政策法规持续发力,各地政策法规频频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中央开展第一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固废产业也随着国家的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到2018年底我国建成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超过350座,能力达到36万吨/日,无论焚烧发电厂的数量还是处理能力都居全球第一。

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快速发展,同时也培育了相应的产业和企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周期缩短到1/2,建设投资缩短到1/3,中国已经具备走出去的条件和优势。

进入“十三五”期间,国家继续对环保行业尤其是固废处理行业加大投资力度以及政策利好力度,这将极大的提升行业的规模。 目前,我国固废处理行业还处于发展初期,固废处理投资占环保行业整体投入比重不足15%。

而在发达国家,固废处理是环保领域投资和产值最大的子行业。而结合我国固废行业目前发展状况来看,无论是存量需求还是增量需求,行业市场前景都较大。以上便是固废处理行业政策分析的所有内容了。

固废治理与资源综合利用研究

来源:《基层建设》 作者:代顺 赵兵 2020/1/2

北极星环境监测网讯:摘要:固废处理技术在国内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国经济发展导致的固体废弃物太多,还是无法通过现有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完全的控制,随着国家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推出,越来越多的资金和政策开始倾向于环保产业,尤其是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技术研究一直都是环保技术研究的重点,环保产业的技术研究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到化学、生物、计算机、工程等诸多领域,因此研究的难度较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深入研究固体处理技术现状及,有助于更清晰的把握环保产业的发展。

我国经济飞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污染问题,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都是当前我国面临最严重的污染问题,随着国家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推出,越来越多的资金和政策开始倾向于环保产业,尤其是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技术研究一直都是环保技术研究的重点,固体废弃物的投资规模近些年的增长速度一直在15%左右,但是固体废弃物的处理问题还是在持续恶化,必须进一步加大固废处理技术的研究投资,才能够尽快的遏制固废处理问题的蔓延,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因此有必要对固废处理技术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研究。

1 固废处理技术现状

业界知名机构EBJ曾将环保行业发展分为4个阶段:市场初步发展阶段、环保基础设施发展阶段、加强监管阶段以及成熟稳定期。中国现在处于第二阶段,即环保基础设施发展阶段。目前中国环保业的主要驱动因素有重工业化、城市化和高污染引发的环保需求。固体废物处理行业是环保产业的主要子行业之一,是指提供一系列产品和服务来防止、限制和减弱因固体废物引起的各种问题的行业。

固体废物可以分为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而后者的数量比重很小。2001年至2009年间,工业固废的产生量从约9亿吨激增到约21亿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2%。由于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比较难统计,在统计局给出的数据中一般用垃圾清运量指标来代替。生活垃圾的实际产生量约为清运量的两倍,且清运比呈逐年上升趋势。2001-2008年,城市垃圾产量复合增长率为5%,而垃圾清运量的增速仅为2.03%,整体来看,垃圾清运的速度不及垃圾产生的速度,因此垃圾围城现象出现,垃圾处理问题开始引起民众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截止2007年,我国未经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累计堆存量已达70多亿吨,侵占土地面积超过5亿多平方米,全国660个城市中有约200个城市陷入垃圾包围之中。

近年来,我国的生活垃圾清运量基本维持在1.5亿吨左右。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有卫生填埋、堆肥、焚烧等方式。2007年全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460个,其中卫生填埋有366个,堆肥17个,垃圾焚烧66个。2003年到2007间,填埋厂的数量呈下降趋势,从575个减少到366个;堆肥厂的数量从70个减少到17个;而焚烧厂则从47个增加到66个。因此可以说垃圾焚烧将会逐渐成为生活垃圾处理的主流方式。

我国的环境治理投资主要可分为三个方向: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三者的比重大致为4:2:4。在城市环境设施投资中,固废治理的投资占比为4%;在工业污染治理投资中,固废治理投资占比6%;在“三同时”投资中,固废治理投资占比为8%。然而随着城市垃圾问题的日益严重,有专家基于03-07年的数据预测,固废处理投资在环境治理投资结构比重将由6%提升至8%。受益于“调结构”的经济发展主基调,固废行业进入黄金发展期。“十一五”期间,固废处理投资规模2100亿,年均增速18.5%,而环保部中国环境规划院预测“十二五”期间,固废行业达到8000亿,同比十一五翻两番,固废行业进入持续10年以上的黄金发展期。

2 固废处理技术发展趋势分析

2.1 固废处理方法分类

当前我国的固废处理技术处于初级段,主要是通过对固废污染物进行有害物质消除、垃圾总量减少和回收再利用三种方式,我国最主要的方式是削减有害物质,而国外主要是循环再利用,因此我国的固废垃圾的增长速度始终无法完全的控制,就是因为循环再利用环节不够畅通。固废污染物中也含有大量的可再生资源,如果处理得当,依旧能够使用。

当前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主要是填埋、焚烧和堆肥,其中填埋又是最主要的方式,该方法虽然造价较低,但是对土地资源的占用过多,并且不具有可持续性,如果大量的进行填埋,未来一定会成为非常严重的二次污染。因此需要通过压缩垃圾、粉碎填埋等方式控制垃圾总量。

堆肥是使垃圾、粪便中的有机物,在微生物作用下,进行生物化学反应,最后形成一种类似腐殖质土壤的物质,用作肥料或改良土壤。堆肥技术的工艺比较简单,适合于易腐、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垃圾处理,可对垃圾中的部分组分进行回收利用,且处理相同质量垃圾的投资比单纯的焚烧处理大大降低。

2.2 国内技术路线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数据显示,当前全国垃圾填埋总量为1.53亿吨,占全国垃圾处理量的90.5%,其中无害化的填埋量共计8592.92万吨,简易填埋量6726.82万吨,无害化填埋场已填埋量3.75亿立方米,占设计容量的20.9%;我国简易填埋场已填埋量为4.29亿立方米,占设计容量总和的30.5%,垃圾焚烧处理量为1370.80万吨,占全国垃圾处理量的8.1%,以上数据表明,中国垃圾处理仍以简单的填埋为主,占比面积大,防渗漏效果差,且会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而垃圾焚烧作为国外的主流垃圾处理手段在中国的应用反而较少。

固废污染物的处理技术不能单纯的依靠理论研究,需要大量的实践经验来总结得出相关结论,固废污染物的处理技术并不存在好与坏之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技术选择,当前国内的固废污染物处理企业还未形成规模,主要的设备还依靠进口,国内的处理技术推广还不够普及,许多地区无法使用最佳的处理技术,我国的垃圾处理最佳方式是多种技术手段综合使用,有害的污染物需要剔除后再处理,可循环利用的应该进入循环利用环节,无法利用的压缩或者粉碎后再填埋。

3结束语

综上可知,环保产业的发展关系到我国是否能够有效的控制经济发展带来的污染问题,更直接关系到可持续发展的顺利实现,但是环保产业的技术研究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到化学、生物、计算机、工程等诸多领域,因此研究的难度较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我国当前的固废处理技术还不能满足国家固体废弃物的处理需求,国外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处理体系以及发展规划,而我国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还未形成规模,未来的发展也缺乏明确的方向,因此需要科研人员以及国家更多的投入和加强重视程度,强化技术研究,推动我国固废处理技术的发展,保障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顺利实现。

2019年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行业发展评述和2020年发展展望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作者:李金惠 刘丽丽等 2020/1/17

北极星固废网讯:

1 2019年行业评述

2019年我国固体废物行业整体发展迅速,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法律政策文件的修订,“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垃圾分类”、“清废行动2019”等工作的开展,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有所减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显著进步。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缺失,资源化产品出路受限;历史堆存量大,底数不清,收运体系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不完善等。

本文将总结2019年我国固体废物行业相关政策,并对目前重点领域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关键技术进行总结和点评。

1.1 主要政策

(1)法律法规修订

2019年6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草案强化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的责任,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并且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2019年12月23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进入二审,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将修订草案第三条第一款有关防治原则的规定修改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强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增加地方政府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2)“无废城市”建设

2018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方案规定到2020年,系统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试点城市在固体废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事件零发生、培育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

2019年5月8日,为科学指导试点城市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指标体系的导向性、引领性,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3)生活垃圾

2019年04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1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底,东部地区以及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收运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行政村、90%以上自然村组;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实现收运处置体系覆盖90%以上行政村及规模较大的自然村组;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作目标。到2022年,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并实现稳定运行。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2019年8月15日,新修订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该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4)工业固体废物

2019年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要探索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到2020年,建设5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50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基地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形成多途径、高附加值的综合利用发展新格局。

(5)危险废物

2019年9月5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新增7种危险废物、删减7种危险废物、合并减少8种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新增13种危险废物(豁免情形)。

2019年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25年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各省(区、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基本匹配,全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平衡,布局趋于合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其中, 2020年年底前,要求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及“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率先实现目标要求;2022年年底前,珠三角、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其他地区提前实现目标要求。

(6)废铅酸电池

2019年1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委办公厅,共同印发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到2020年,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通过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40%;到2025年,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70%;规范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全部安全利用处置。

2019年1月2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方案规定到2020年,试点地区铅蓄电池领域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体系初步建立,有效防控废铅蓄电池环境风险;试点单位在试点地区的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到40%以上。

2019年8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铅蓄电池回收目标责任制,制定发布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目标。到2025年底,规范回收率要达到60%以上,国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回收目标。

1.2 行业发展

2019年,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行业整体发展迅速,涉及领域广泛,本文就几个热点话题展开讨论:

(1)“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1+5”个试点城市和地区组织编制的实施方案,已全部通过国家评审并进入正式印发实施阶段;2)为保障“无废城市”试点工作推进,各试点和地区成立了咨询专家委员会和以市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3)各试点立足本市特色产业,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如三亚市开展生态海岸、生态岛屿与生态农业建设,威海市开发海洋经济和旅游绿色发展等;4)各试点积极推动“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如深圳市、徐州市、威海市分别启动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的立法工作等;5)宣传教育工作丰富多彩,“无废城市”理念得到社会各方的广泛认可,如《三亚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被评为2019年三亚十大新闻之一。

(2)生活垃圾

2019年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效果显著,全面启动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正式实施;各地加快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平均覆盖率达到53.9%。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9》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为2.28亿吨;无害化处理厂1091座,处理量为2.26亿吨,其中包括焚烧处理厂331座,处理量1.02亿吨;卫生填埋处理厂663座,处理量1.17亿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

(3)危险废物

我国危险废物监管制度日趋严格,处置企业数量逐年增长,2018年,全国各省(区、市)颁发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共3220份,持证单位为3091家,相比2006年,2018年全国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数量增长265%。但目前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危险废物处置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低,行业呈现“小、散、弱”等特征;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经营规模(包括收集、利用、贮存和处置)远远超过实际经营规模;地区发展不平衡,各省市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设施建设能力差异较大;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难等。

(4)工业固体废物

2019年,随着“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推进以及《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政策的实施,我国工业固体废物领域发展迅速,先进适用技术有所进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有所提高。《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显示,2018年我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炉渣、脱硫石膏产生量分别为8.8亿吨、5.3亿吨、3.5亿吨、3.7亿吨、3.1亿吨、1.2亿吨,综合利用率分别为27.1%、74.9%、53.7%、88.7%、71.0%、73.6%。但也存在如下问题:产生量大,历史堆存量大;跨产业领域技术研究、开发不足;高值化处置利用技术投资大,产品附加值不高;标准体系支撑不足等。

(5)信息收集公开方面

2019年,全国共有200个大、中城市向社会发布了2018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其中,应开展信息发布工作的4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55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均已按照规定发布信息,另外还有98个城市自愿开展了信息发布工作。此次发布信息的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5.5亿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643.0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为81.7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1147.3万吨。

1.3 关键技术

(1)“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

2019年12月2日,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评审结果的公示》,共包括82项技术,其中工业固体废物领域技术有23项,危险废物领域技术共有10项,农业源固体废物领域技术共有8项,生活源固体废物领域技术共有39项,信息化管理领域技术共有2项。

(2)2019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

2019年12月17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发布了《2019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39个项目获2019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固体废物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技术主要有:“电子垃圾拆解区污染物暴露识别与风险评估关键技术及应用”、“水泥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危险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关键技术与应用”、“高氯高硫高湿类固体废物水泥化利用成套技术及应用”及“化学品环境危害测试与暴露评估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等。

(3)2019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

2019年12月20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了《2019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名单》,49个项目获奖。固体废物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技术主要有:“典型有色金属高效回收及污染控制技术”(见图1)、“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环境风险控制技术及应用示范”及“铸造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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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典型有色金属高效回收及污染控制技术

2 2020年行业发展展望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取得重要进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顺利落实,上海等省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陆续实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表明我国固体废物行业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治理措施和力度不断加强。2020年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行业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迎来高速发展时期。

(1)“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继续推进

“无废城市”建设通过制度创新,提升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行业集中度,形成有利于骨干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技术支持机制;提高企业处理处置与利用能力及污染防治水平,培育一批骨干企业。

(2)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继续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形成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收运处理系统。

(3)加强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和技术创新

加大固体废物治理投资与研发投入,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装备技术水平,提高综合利用率。加强国家之间、校地之间、校企之间的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促进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行业发展。

(4)推动固体废物处理利用的标准体系建设

大力推动固体废物处理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根据行业需求和我国标准体系的特点,科学合理界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定位,以满足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十张图带你看2020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前景分析 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北极星固废网讯: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再生利用既是再生资源领域重要领域,也是汽车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节约资源、实现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承载着巨大的社会责任、环境保护的责任。

一、中国汽车保有量和报废量与日俱增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9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截止至2018年9月,公安部发布目前国内汽车保有量约为2.35亿辆,同比增长约12.0%。美国目前汽车保有量2.65亿辆,预计中国将在2019年后超越美国。

二、中国机动车回收数量快速增长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发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机动车回收数量为229.5万辆,同比增长15.3%,其中汽车195.1万辆,同比增长16.8%,摩托车34.4万辆,同比增长7.1%。

按照车辆类型分,2019年客车回收数量为138.7万辆,同比增长17.1%。货车45.3万辆,同比增长18.9%。挂车5.5万辆,同比增长29.3%。专项作业车2.8万辆,同比下降1.4%。

三、2020年我国报废汽车数量逼近1850万辆

自2011年开始,我国的报废汽车数量递增式增长,预计2020年将逼近1850万辆。面对即将到来的报废汽车数量急剧攀升的挑战,废弃资源的绿色回收利用必然要尽快上升至实际可操作层面,在明确有关各方的具体责任后,促进国内报废汽车的回收再利用工作从理论计算阶段向实际回收进行转型。

四、报废汽车回收行业新政颁布,行业有法可依

2019年5月6日,国务院正式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新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新版办法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禁止拼装的机动车交易。办法明确,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五、报废汽车回收价值稳步增长

从报废汽车回收价值来看,近年来我国报废汽车回收价值也成稳定增长的态势,根据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统计,2018年我国报废机车回收重量达478.79万吨,回收价值达119.5亿元。

六、行业目前仍采用放式经营方式

在汽车市场爆发式增长的背景下,我国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得到快速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中较多企业仍采用粗放式经营方式,技术手段、拆解设备以及管理方式落后。并且,为追求利益,有部分没有取得资质的企业进行非法报废汽车拆解业务,行业发展较为混乱。

七、行业发展存在较多不利因素

虽然,我国报废汽车回收和拆解行业近年来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整体来说行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诸多不利因素:

八、行业将朝机械化和互联网化方向发展

最后,在全文分析的基础上,前瞻产业研究院认为,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速度加快,在国家政策的规范下,未来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中部分实力较强的企业正逐步向机械化和互联网化发展,行业整体机械化程度正在快速提高,技术落后及非法经营企业将逐步被淘汰出局。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同时前瞻产业研究院还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规划、产业申报、产业园区规划、产业招商引资等解决方案。

原标题:十张图带你看2020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前景分析 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技术型吃货:颠覆认知!“可降解塑料”可能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好……

【文/技术型吃货】

大家可能有误解,觉得“可降解”塑料很环保。其实,它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好。

大家知道,在超市里面买的那些预包装食品,很大一部分都采用了塑料包装。有些包装即使看起来像是纸或者铝箔材质,往往表面也覆盖了一层薄薄的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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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这种纸餐盒,通常内侧会有一层PE膜

目前,白色污染逐渐成为全球不可忽视的问题,所以食品包装的厂商也在不断寻求突破和转变。可是,塑料还是太重要了,食品工业暂时没有办法完全抛弃它。于是“让塑料变得更加环保”也就成为了大家的努力目标。

这种努力分为两种不同的道路:降解和回收。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

1.“可降解塑料”真的好吗?

大部分人一听到“环保塑料”,第一反应就是“可降解塑料”。确实,如果塑料在自然界可以快速降解成普通物质,白色污染不就好解决了吗?

但是,有很多人可能对“可降解塑料”有一些误解,以为只要把它埋在土里,或者丢到任意的地方,它就会很快自动降解成对环境没有危害的小分子物质。

这其实是科学家的梦想,但截至目前,仍然是梦想。

目前的可降解塑料分为很多种,比如光降解塑料、热氧降解塑料以及生物降解塑料等。不管是哪种降解方式,完全“自然降解”的速度都是相对比较慢的。如果你想让它快速降解的话,就得依赖专门的设施。

比如说,光降解塑料的降解严重依赖光源的参与。当埋在土壤里面,没有光的时候,就几乎不会发生降解。

很多生物降解塑料(比如PLA)要依靠工业化堆肥设施,必须长时间保持50摄氏度以上的条件才能在6个月之内完成降解。而如果只是放在自然环境下,降解的速度还会慢很多。

工业化堆肥设施。图片来源:www.bioplastics.org.au

正因如此,可降解塑料的回收是需要专门途径的,跟其他塑料的回收得分开。这给垃圾分拣造成了不小的难度——我们必须要明确区分出可降解和不可降解的塑料。万一可降解塑料进入了其他的塑料回收系统,甚至会对其他系统的塑料造成污染。

除了这个,还有更令人忧虑的事实:一些“热氧降解塑料(Oxo-biodegradable plastics)”可以快速在环境中解体并转化成极小的塑料微粒,虽然看着像是“已经降解了”,但那些肉眼看不见的塑料微粒却可能在环境中存在相当长的时间!

目前,塑料微粒(microplastics)已经遍布全球,就连我们喝的瓶装水中都避免不了出现这种东西。而它对于人体长期有什么影响,目前研究还很有限。正因为如此,目前一些国家已经禁止了热氧降解塑料的使用。

塑料微粒。图片来源:https://environmentjournal.online

看到这里,可能大家以为我们在diss可降解塑料。其实没有。目前很多人都在研究可降解塑料,也许在未来,可降解塑料将会拥有比较完善的解决方案。

但是,我们只是想说一个事实:种种原因造成了,在目前,可降解塑料还没法大规模应用在食品工业上,不可否认它是非常有前景的技术,但现在也有很长的路要走。

2.“可回收塑料”又是怎么回事?

既然“可降解”这条路还很长,那有没有现实一点的技术呢?

目前很多科学家确实是这么考虑的:既然“降解”很难,那我就朝反方向走,让塑料完全不可降解,而且生命周期越长越好。同时,在“回收再利用”上面好好想想办法。

塑料回收标志中,写着1,2,4,5的种类都是可回收的。来源:www.oberk.com

试想一下,如果未来塑料能达到100%的回收再利用率,换句话说,所有塑料制品都能被回收加工成别的东西,那“白色污染”的问题不也就解决了吗?

“可回收塑料”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节省能源消耗。因为前面说的“可降解塑料”使用过后就直接丢弃了,下次再做的时候,就得从最初的原料做起。而“可回收塑料”则是将废旧塑料回收以后“再加工”的过程。“再加工”的成本和能源消耗上都要低于“从头开始做”。

但是,这条路也没有那么简单,因为这依赖庞大的回收网络。在城市里,这个网络还比较容易实现,但想在偏远山村地区也实现塑料垃圾的回收,其实也没那么容易。

而且,整个塑料回收和再加工的产业链也需要强大的监管体系的支持,这样才能防止3·15晚会上曝光的“医用塑料制品非法回收”之类的事情发生。

中央电视台2019年3·15晚会曝光的“医疗塑料违法回收”乱象

但是,因为各种塑料的回收技术都已经比较成熟,比起“可降解”,“可回收塑料”看起来是一条稍微现实一点的道路,毕竟技术的阻碍要小很多,从能源角度来看也更加环保。

3.我们的出路在哪里?

现在,有很多厂商都在开发“植物基塑料”。比如说bio-PET技术就是其中之一。

bio-PET首先是一种优良的“可回收塑料”。它的化学结构跟普通PET塑料没有任何区别,它本身也不可降解,但它的耐用性很好,可以进入普通PET塑料的回收系统,和普通PET一起回收再利用。

但是,它比“可回收塑料”更进一步:它部分来源于植物,而不是石油资源。大家知道,整个石油化工产业的碳排放是惊人的,用植物代替石油的bio-PET,碳排放量显著低于普通可回收塑料的碳排放。

目前投入市场的bio-PET还只能实现30%的植物基成分,但在未来,想实现100%的植物基,也不是特别难的事情。

所以,在遏制碳排放方面,这种植物基塑料有天然的优势。

另外,因为植物基塑料是来自于植物发酵而成的,植物在生长过程中,通过光合作用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而这些“碳”最后被做成了“植物基塑料”,固定在了塑料里面。从整个的过程来看,就相当于是把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变为固体“锁”了起来。

当然,现在“植物基塑料”还没有被广泛应用,所以这种作用还不明显,但一旦广泛使用,它就有可能从客观上减少大气中的温室气体的含量。

除了植物基塑料,另一个极端的想法就是,我们可以完全不用塑料嘛!

是的,有很多公司都在考虑,回归传统的纸、铝箔、玻璃等材料,用这些包装代替现有的塑料包装。这也是行业未来的大趋势之一。

比较好玩的是,在食品包装上,有很多公司正在研发“可食用包装”(edible packaging)。这种包装的宗旨是,它甚至可以拿来吃。

比如,用藻类中提取的多糖和纤维来做包装,代替塑料包装,可以用在饼干、华夫饼等领域。

还有用大米、小麦和高粱粉做成的勺子:

“可食用包装”目前刚刚起步,在各个国家的法规也还没有完全明确。但是,看起来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想法。因为,都可以吃了,它一定是可以快速降解的。

也许在未来,叫一个全家桶,连桶一起吃了。或者买一只热狗,连同包装纸一起吃了,这些“不可思议的举动”都会变成“常规操作”。

那一定是一个让吃货们满怀期待的未来。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技术型吃货”

2020年底中国将基本实现洋垃圾零进口

中国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17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019年中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取得重大进展,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同比减四成,力争今年年底基本实现零进口。

洋垃圾资料图

2019年,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平稳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2017、2018年连续两年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顺利完成2019年度改革任务目标。2019年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为1347.8万吨,同比减少40.4%。

据介绍,2019年,中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取得重大进展。首先,坚持精准调控,持续削减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有56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截至目前,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比改革前的2016年分别下降了76%、71%。

其次,保持高压态势,切断洋垃圾走私供需利益链。海关总署持续开展三轮打击整治洋垃圾走私“蓝天2019”专项行动,坚决将洋垃圾拒于国门之外。生态环境部继续严格审查进口固体废物申请,开展打击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对废金属、废纸进口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取得积极成效。

同时,注重政策协同,推动废物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产业进口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金属原料。以进口废物为主营业务的骨干企业聚焦国内市场,加速布局国内废纸回收渠道,倒逼国内再生资源行业从“小散乱”转为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刘友宾表示,2020年是禁止洋垃圾入境推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的收官之年。生态环境部将继续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地区,力争在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装修垃圾分选的难点及解决方法

破袋

石膏板

木条 木棒 木地板 地脚板

油漆桶

部分旧家居用品 家居(砧板,马桶,水池)

复合型 塑料和金属复合 混凝土和钢筋

电线电缆

灯具

橱柜

桌椅 沙发 床 茶几

床垫

生活垃圾的问题是:

除铁含有可燃物缠绕 垃圾中的超长物 纺织物

重物质中的鞋子 饮料瓶 重水果壳

筛下物没有好的处理办法

轻物质破碎能耗太大

 

厨余垃圾的问题是:

除杂,除砂,除盐,除油,制浆

 

渗滤液的问题是:

 

干化的问题是:

潘妮妮:“科学”与“人”的平衡点——关于垃圾分类与个体的参与

潘妮妮:“科学”与“人”的平衡点——关于垃圾分类与个体的参与

  • 潘妮妮潘妮妮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研究员

“垃圾分类”不简单

减少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和垃圾的科学处理(包括循环利用)是当代垃圾处理理念的三个环节。

在这三个环节中,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是最本质也是最有效的环节,能够实质减轻环境的负担;而对垃圾的“科学处理”是针对部分生活和工业垃圾的有效补救措施——毕竟现代经济发展依赖不断地再生产,故生活垃圾的减少有其限度——同时也能够显示一个技术和经济强国的牌面,能够给民众带来情感上的愉悦,垃圾处理能力有时候甚至构成富国与穷国或城乡差异的分界线。

夹在这两个环节中,“垃圾分类”的贡献——如果纯粹从“科学”和“功能”的角度看——就显得不那么高大上,它主要是服务于垃圾的科学处理——或者有利于高效燃烧减少排放,或者有利于高效获取循环使用的材料。

因此,近年在包括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甚至还有人认为分散的、依赖个人能动性的日常垃圾分类存在着大量“不科学”之处,需要依赖集中性的技术机制来进行处理,从而质疑垃圾分类存在的必要性。这种极小众声音的合理性本身并不需要辨析,但它确实可以帮助我们注意到一点,即依赖于个人的垃圾分类的意义并不能全用“科学”和“效率”来衡量。

在垃圾处理的三个环节中,生活垃圾的减少有赖于“组织化”的工业生产和商业模式,垃圾的循环利用依赖于技术的突破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两者都依赖高度的组织、规模、资本驱动和国家政策扶持。而“垃圾分类”是这个体系中“人”直接参与的环节。换言之,减少生活垃圾总量环节和循环处理环节在逻辑上是单中心的科学“管理”模式,而垃圾分类环节则体现出多中心的参与性“治理”模式。

因此,在垃圾分类问题上,一方面要符合前后两个环节的客观“科学”标准和需求,同时另一方面要促进居民“自觉自愿“地加入到这一日常的繁琐活动中,形成一个主动参与的空间。垃圾分类管理的一大内涵,就是把民众的日常生活纳入到垃圾处理事务中来,从国家和大型企业/公共机构的集中性职权向社会分流,加强多元”治理“的逻辑。

垃圾分类(资料图/视觉中国)

日本的“多元参与”

我国的垃圾分类政策并不是刚开始实施,实际上多年以前我们就能看到若干城市街头出现的分类垃圾箱,但大多数的时候甚至可以用“形同虚设“概括,而当下推行政策的力度和决心显然有所加大。

在促进自觉垃圾分类的问题上,日本往往被作为“多元参与”的成功案例被加以参考。

日本自1960年代反公害运动以来就注意垃圾处理问题,但主要的方法是加大国家和资本投入,以加强垃圾焚烧的力度。其不良影响是带来大量的废气并招致严重的对焚烧场的邻避运动。

而垃圾分类始于1980年代,与当时泡沫经济垃圾种类和数量增多、国家治理思路转变和循环技术的发展相关,经过多年的发展,相关政策及实践其实也并非一开始就完善,而是经历了长时期大量的调整和妥协,才基本形成了当代日本人较为普遍的“自觉”意识。

那么结合前人研究和笔者个人体验,比较当前我国垃圾分类政策中一些社会接受度不那么顺畅的部分,我们可以发现,只有找到“科学”的垃圾分类标准与普通人日常活动之间的平衡点,才可能促进自觉的参与。而要实现这个平衡,有两点很重要,且这可能是目前我国的试点政策中存在的有待改进部分。

首先,让“科学”垃圾分类标准与一般人的直观认知相结合是一个具有优先性的要点。

事实上,尽管几乎所有人理智上都清楚,从长期的、整体的群众利益角度,垃圾分类是必要的,但是毕竟是繁忙的日常生活中突然加入的新生事务,垃圾分类标准的直观化可以有利于减轻心理障碍和日常负担。在日本,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标准比较直观,同时根据区域的不同,有着地方化的灵活特征。

基本上,由于日本最初实行垃圾分类主要还是考虑到垃圾焚烧的便利,减少垃圾气体排放,同时回收塑料和金属容器,因此,它的家庭基础性垃圾分类相应的就是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和金属/塑料容器(还包括并不是日常丢弃的各种大型垃圾);而一般公共场合(如车站,日本的公共垃圾箱数量极其有限)的基础分类则是带包装盒的食物残余、纸制品和容器。这个“基础包”与一般人已有的认知经验是比较契合的,学习和接受起来并不是很困难,因此也就不会轻易让人产生自暴自弃的感觉。

日本名古屋至东京高速路休息处的分类垃圾箱。(图/视觉中国)

但是实际上,如果从纯科学的角度而言,这个标准在科学上是存在缺陷的,例如公共场合丢弃的有包装盒的食物残余,显然必须再通过人工做二次处理;“可燃”和“不可燃”垃圾中也同样包括需要再分类的物品。但是如果这一标准再进一步向科学“细化”,就很可能因为与实际生活的距离过远而引发畏难情绪,从而削弱参与的自觉性。

在当前试点城市分类政策中,由于当前我国的垃圾处理技术应该说已经比上个世纪的日本的普遍情况先进,相应地在对待垃圾分类上有更多标准化的科学操作要求。例如互联网上近日较多的关于“厨余是湿垃圾,而粽叶不是”,以及“小骨头是湿垃圾而大骨头不是,‘大’是比拳头大,但是是谁的拳头?”的抱怨,还有关于“沾了猫砂的猫粪便要如何处理”的疑问与讨论。虽然这些不满和疑问有一部分纯属玩笑,但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当前的垃圾分类标准仍然主要适应“科学”标准——例如机器对不同尺寸的骨头的处理问题——而忽略了群众在刚开始进行垃圾分类时的接受度问题,没有留下充足的平衡或者过渡的空间。

网络上处理一杯没喝完的奶茶的步骤。 “垃圾去哪儿了” 微信公众号图

这时估计会有读者提出,日本的垃圾分类标准同样存在着“复杂”乃至“奇葩”的现象。这就涉及到本文想谈的第二个点,即实际治理过程中的多元化特征。

前段所述的“基础包”通常见于大都市圈,而进一步细化的分类标准——包括垃圾投放的时间和场所等的特殊规定,这些在影视作品中也时有表现——则通常见于地方的小型自治体或者都市核心区周边的居住型社区,尽管在媒体中为了凸显日本垃圾分类的优秀会突出报道这些特殊地域的标准,但这实际并非普遍现象。

这种区分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

首先是人口的构成上,都市中心圈及其附近工作区域多,居住不固定的人口较多,日常生活状态也比较繁忙,客观上对于细化标准的应对能力不足;而地方自治体和居住型社区居住状况比较持续稳定,且住户通常有家庭分工,因此可以应对比较精细甚至是动态的垃圾分类标准,以及相对比较严格乃至苛刻的垃圾投放条件。

其次,在不同性质区域的物质和技术条件方面,一般而言,都市圈对垃圾进行科学处理的财政资源和技术力量更强且更稳定,在都市圈内的高级住宅、公共机构和企业等亦可以提供相应支持;而地方自治体的财政则参差不齐,因此需要大力发动居民的主观能动性来自主解决垃圾问题——还有一种情况,即自治体或者社区在意识形态上希望坚持自主能力,减少对财政资源和“科学“的依赖。

最后,都市地域和周边地区、地方自治体的治理资源和治理模式存在差别。都市的环境是一个陌生人社会,对于垃圾分类和投放更多采取的是垂直和单中心管理的方式,但地方自治体和社区则追求”市民“的自我治理,通过来自自治体和社区内部的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和志愿者等来管理相应的事务,因此能够实行更为”苛刻“的标准,并依赖自治体或社区成员相互之间的日常劝导、监督以及整体“氛围”的动力——也是压力——来实现。

由此与当前试点城市的垃圾分类试点相比,就整体而言,试点垃圾分类的无疑是“大都市”范畴,从人口构成、社区状态、治理传统而言,目前整体上看还是更多依赖于政府的垂直管理和监督。从具体的一些实践案例来看,有些社区有志愿者、物业专管和摄像头的存在来帮助执行——具备以上1到3项——或也有相应的教育科普开展,而有些社区则没有开展或只是相对形式主义地开展了教育和执行监督工作。

换言之,其一,由于行政扮演了单一管理中心的角色,会导致政策试点过程中的负面情绪直接落到单一中心身上;其二,由于只有一个分类标准,没有充分考虑到社区人口构成、原始参与度和组织度的参差不齐,导致在不同的区域推行效果差别较大,从而影响整体效果。

资料图:东方IC

结语

总的而言,“垃圾回收”这一日常的繁琐活动不仅通过日常的“复读”,培养了日本人的环保“自觉”,还成为了发展社区建设、维持日本的“一亿中流”日常公共参与和社会交往的杠杆。

必须说明的是,和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垃圾分类政策一样,垃圾分类都是由国家政策主导的、单中心发动的、自上而下的政策实践,但是由于它具体落实到“人”身上,对人社会参与的积极性提出了可以说是强制性的要求,才能反过来把昨天的“强制的麻烦”转变为今天的“日常的自愿”。

因此,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讲,我国的垃圾分类政策也必然会有一个逐渐调整,实现“科学”与人的参与的平衡,目前试点过程中遭遇的困难和不解或可以成为推动社区建设方法创新的动力。

而我们同时也应该注意到,随着日本地方自治体的凋敝、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大都市人口构成变化等因素,日本的垃圾分类其实也在遭遇新的挑战,对于规则的遵守可能会有——甚至已经在发生——一个倒退,这其中的机理同样值得进一步分析,从而使我国的治理政策避免亦步亦趋,而是寻求在学习借鉴的同时有所超越。

深入推进大保护 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生力军——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召开四年间

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 题:深入推进大保护 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生力军——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召开四年间

新华社记者

“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中华民族母亲河开启发展新征程。

转眼四年。大江奔流,一如千年,却已焕发新颜。

2018年8月4日拍摄的武汉汉口江滩(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金立旺 摄

环境更加优化。2019年1月至11月,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比例达82.5%,优于全国平均水平6.1个百分点;

发展保持强劲。前三季度沿江11省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1%,高于全国增速0.9个百分点,经济总量占全国44.5%,比重持续提升。

沿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长江经济带正成长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在湖南常德汉寿县蒋家嘴镇,待回收的铁渔船停靠在洞庭湖边(2019年12月17日摄,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薛宇舸 摄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深入人心

这是长江生态保护事业历史性的一幕,是一场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巨变。

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长江流域各地重点水域也将相继进入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

更深刻的变化即将发生。不久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这部全面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法律箭在弦上。

四年,近1500个日夜。围绕中华民族母亲河,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逐渐铺展,共抓大保护的格局正在形成。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

立规矩,明方向——

2016年1月5日,重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召开。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明晰思想指引,确立根本遵循——

2018年4月26日,武汉,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召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关键是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等关系”“使长江经济带成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船只行驶在长江三峡湖北省秭归县水域(2019年12月7日摄)。新华社发(郑家裕 摄)

承东启西、接南济北、通江达海、人文荟萃。数千年孕育支撑中华文明的母亲河,正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

长江上游和中游交界处,湖北宜昌。深冬时节,点军区艾家镇江水碧绿,岸线整洁。

耗资3000多万元的田田化工厂污染土壤治理项目已经完成。作为宜昌市治理“化工围江”首家拆除的企业,关停、拆迁、土壤修复、植树复绿,从利润超过2000万元的化工厂化身绿地,用了近3年。

2017年,宜昌市主动破解“化工围江”困局,率先启动长江沿线1公里内134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壮士断腕,换来的是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截至2019年底,宜昌市精细化工占化工产业比重达36.2%,三年翻了约1倍。

实践证明,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而是辩证统一;共抓大保护非但没有影响经济发展,反而促进长江经济带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

长江重庆万州区段两岸布满葱绿的树木(2018年4月8日摄,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刘潺 摄

长江下游,清晨的崇明东滩。水面波光粼粼,过境停歇的候鸟时而振翅飞翔,时而在滩涂休憩。

位于长江与东海交汇地,崇明岛是上海的生态屏障。上海市发改委巡视员王扣柱说,在崇明,爱鸟护鸟的观念深入人心。

长江上游,三峡库区。山高、坡陡、峡谷深,如何保护生态又增收致富,曾困扰当地干部群众。

用生态颜值换产业价值。如今,三峡红叶、高峡平湖、忠州橘乡等一批文旅名片在三峡库区唱响,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记者调研发现,四年来,最深刻的是发展理念的转变。过去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环境问题予以根治,各地逐步摒弃以投资和要素投入为主导的老路,自觉谋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

江苏省渔政、公安、海事等部门执法人员在长江上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19年3月1日摄)。新华社发(苏渔 摄)

切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2019年11月,安徽马鞍山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现场会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召开。

会上播放了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要求紧紧抓住问题不放,持续压实整改责任。

几天后,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第4次全体会议召开,向沿江11省市移交最新披露的152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四年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但长江经济带生态形势依然严峻,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

以问题为导向,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动真碰硬,持续攻坚,久久为功。

2019年1月,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第3次全体会议,向沿江11省市移交163个突出问题。

3月底,建立问题台账及工作调度和督促机制;6月上半月和9月至10月中旬,对163个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两轮全覆盖督促检查;先后对江西、湖北、湖南、四川、江苏等地生态环境问题暗查暗访,狠抓负面典型予以通报……

截至目前,163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完成整改115个。沿江11省市累计自查问题3044个,完成整改2076个。

2019年3月17日,2019重庆北碚缙云山森林山地马拉松赛开跑。这是参赛选手在比赛中。新华社发(秦廷富 摄)

2018年4月,生态环境部遥感监测发现,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有旅游设施、工矿用地等人类活动区域500多处,自2015年以来新增16处,扩大规模76处,侵占破坏生态问题十分突出。随后,一场围绕缙云山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铁腕治山行动”全面展开。

截至2019年12月10日,缙云山保护区内19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84个;340处违法违规建筑整改完成319处,累计拆违8万多平方米。

问题整改是关键抓手,生态修复及污染治理则是长远之策。

立足治本。沿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一场场战役接连打响——

“长江大保护,以前是个‘选择题’,如今成了生死攸关的‘必答题’!”一位基层干部对记者说。

截至2019年12月中旬,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长度比2018年底增加3954公里,沿江11省市已有579座尾矿库完成闭库;2019年以来沿江11省市累计搬改关转化工企业958家;长江经济带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4%。

这是宜昌市点军区长江南岸的宜昌田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拆除现场(2018年3月30日摄)。新华社记者 杜华举 摄

还江于民。大力实施长江岸线生态复绿和滨江岸线整治,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提升——

坚持截污、清淤、补水同向发力,“高原明珠”云南滇池2018年全湖水质升至Ⅳ类,为30多年来最好水质,实现“一湖清水还复来”;

坚持“先治污、后筑景”,武汉市前期拆除各类码头300多个,2019年,又开展长江和汉江核心区103个码头、189艘趸船的拆除、整合、集并工作,两江四岸露出久违的江岸线,呈现“滨江都市画廊”立体景观;

湖南岳阳实施长江大堤造林绿化工程,已完成长江岸线复绿1.3万亩,港口码头复绿47.7万平方米,洲滩、关停码头全部复绿……

万古奔腾的长江,奔涌出永续发展、生生不息的绿色波涛。

这是云南滇池和周边湿地(2019年1月20日摄,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胡超 摄

探索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2019年12月1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新的国家战略蓝图绘就。

“在长江经济带发展成为国家战略后,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一种战略叠加和战略升华,对于完善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提高我国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吴晓华说。

长三角“龙头”腾飞,长江经济带巨龙起舞——

近日举办的长江流域(长三角)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产业发展论坛暨项目对接活动上,200多名来自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的代表达成多项合作成果。

长三角搭建平台,积极探索建立服务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的产业协同机制。已成立的长江流域园区合作联盟与长江流域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产业联盟,辐射长江流域100多家园区及数千家智能制造、机器人、人工智能企业。

参加2019年环崇明岛国际自盟女子公路世界巡回赛的运动员在三星镇海棠花溪景区内骑行(2019年5月9日摄,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方喆 摄

2020年1月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明确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三大城市群互联互通、协同发力;

长江经济带联通“一带一路”,江海相连,激荡澎湃,汇入世界经济大潮。

2019年1月至11月,沿江11省市开行中欧班列4685列,同比增长32%,占全国总列数的63%。

创新驱动和改革开放,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注入澎湃动力——

生态产品总价值是GDP的2.73倍、农民以绿水青山入股分红……在国家三大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的江西,当地良好的生态优势正加快转化为经济优势,好山好水“卖”出好价钱。

生态环境的改善,让沿江城市成为吸引高素质人才的热土。江苏南通海门市临江新区海门科技园,与崇明岛隔江相望。这里已入驻基因测序、药物研发、制剂生产等百余家企业,一个科技人文生态小镇已现雏形。

共抓大保护,做的是减法,切割的是利益,转变的是长期发展模式,绝非易事。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仍在路上。既要全力攻坚,不断冲破利益藩篱;更要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记者安蓓、王贤、陈刚、周凯、李思远)

湖北:直接使用餐厨垃圾喂猪最高罚5万

新华社1月6日报道,直接使用餐厨垃圾喂猪,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这是近日出台的《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划出的一条“红线”,该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湖北近日发布了上述管理办法,明确对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垃圾,要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集、专业运输、集中处置。

根据管理办法,在餐厨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将餐厨垃圾排入污水排水管道、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河道、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随意倾倒、抛撒餐厨垃圾;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其他食品;直接使用餐厨垃圾喂猪;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对上述行为的处罚规定。其中,直接使用餐厨垃圾喂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据悉,在湖北实行餐厨垃圾集中管理的行政区域,餐厨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活动都将适用这一管理办法。湖北将对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同时,餐厨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中发生的检查、处罚等信息,还将依据有关规定纳入信用管理。

记者 侯文坤